第三百六十八章 烦人事(1 / 2)

加入书签

尽管我知道政府已经知道了我真正的身份,但是为了安全起见,我对外还是顶着我父母从海外回来的侄儿的身份,事实上我新晨集团董事长的名片上的名字本来就不是陈晨,而是陈诚!

谐音字,虽然这个谐音的名字有点掩耳盗铃的味道,而我建立的公司为什么叫新晨集团,也就是代表了我陈晨的新生。

接下来几天和市政府谈判的过程中,我不再像开始那样几乎全部由林素真来谈,而是开始积极的和政府沟通,很快双方就达成了意向,新晨集团注资一亿两千万人民币成为我们市原宏光钢铁厂的第二大股东,同时我们还承诺从英国伯明翰引进最新的技术和无偿支援两条生产线,新组建的公司改名晨光钢铁集团,当然,虽然是股份制公司,第一大股东仍然是代表了国家利益的市政府,但是在合同上明确写着,我们新晨集团虽然不插手日常的运营,但是财务和核心业务的运作必须受到新晨集团的监管!

这一点,是我唯一坚持的底线,不是我不相信市政府的操守,而是我不相信人性!

想想看,原来年年亏损的宏光钢铁厂在我们注资后立刻就会起死回生,甚至可以有极大的增值!到时候这个新的集团公司的高管层面,手里将会握着多少财富和权力?

而财富和权力,就是使人腐化最有效的温床,如果没有我们这一方的监管,我不知道新的集团管理层能够在各种糖衣炮弹下坚持多久!

为了弥补我这个坚持给市政府带来的不快,我在合同签署之后抛出了一块很大的蛋糕!

这个蛋糕就是以新晨集团的名义设立一个慈善基金会,总部就设在我们市,而基金会的负责人是我的父亲!

当然,我父亲只是一个被供在明面上的菩萨,我不会让他老人家真的去管什么事情!至于基金会的日常运作,自然可以在本地招聘一些人员来管理,在中国最不缺少的是什么,就是人才,各种各样的人才!

只要有钱,我可以飞快的建立一支专业的团队,虽然这样的团队的忠诚度非常值得商榷,但是这是一个纯粹非盈利的基金会,在交叉管理的状态下,我不相信还会出什么事情。

我把建立基金会的事情完全交给了林素真来做,毕竟当初台湾的基金会就是她来做的,不但做得很好,甚至还发展成了现在的新晨集团。

事实上确实是这样,现在的新晨集团其实几乎就是从原来的基金会上发展而来的,所以我对林素真来建立这个基金会很放心。

我接下来的几天就把全部精力都放在了陪伴父母上,同时也在等待那位周局长说的要和我见面的人。

我没想到的是,我等的那些人还没来,林素真先来找我告状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