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最好都给我放聪明点(1 / 2)

加入书签

楚铮以前还真没给别人训过话,今天才知道这感觉很爽,这也更坚定了他要当大老板的决心。

“大家都从电视里看过那些职业保镖吧?”楚铮笑笑:“黑色西装,空气耳麦等等。我们就是要向那方面发展。而且,还有语言和技能方面……”那个上次来接走叶大少的男人,这时候开口说话了:“楚老板,你说的这些,我们都明白。语言和技能请你放心。我们这35个人,都有驾照和一定的计算机知识,都会讲包括英语在内的三种以上的国际语言。”

唉,落剑门不愧是华夏老牌杀手组织,看他们穿得土里土气的,没想到还会讲英语玩计算机。行,看来落剑门为了培养他们也的确花了大力气了。要不是叶盈苏她姐夫早死的话,这些人也肯定不会呆在乡下。

看到楚铮脸上的满意神色,叶盈苏走过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个是张大水……”

刚才这个和楚铮说话的人,叫张大水。就是他孤身一人追到南方,把罗家兄弟清理出门户的。看来他在落剑门中,也担任着一定的职务。

这么多人,楚铮不可能都记住名字。除了张大水外,能够让他感觉不简单的还有一男一女。男的叫童虎,女的叫香菱。都是在二十四五左右。他们之所以引起楚铮的注意,并不是因为女的有多漂亮男的有多帅,主要是他们的眼神,带着一股子精明。

用了十几分钟的时间,叶盈苏才把这些人都介绍完。正想再说什么时,却听楚铮口袋中想起了‘楚铮,我爱你,爱你!’的电话铃声,她马上就闭嘴,用异样的眼神看着他。

“这、这个手机是别人昨天才送我的,我也不知道她会设置成这样的铃声。”楚铮有些尴尬的笑笑,然后转身掏出手机,在看到来电显示‘老婆’这块俩字后,眼睛一亮,刚想接电话,电话却不响了。

秦朝这是什么意思呢?楚铮稍微一愣,接着好像就明白了什么。赶紧的把手机装起来后,转身对叶盈苏说:“详细情况你再和大家说说,我有急事出去一趟。”

“需要帮忙吗?”

不要……这两个字还没有从楚铮嘴里说出来,就听有男人的声音从前面大厅中传来:“没想到冀南还有这种老式风格的房子,这也勉强算是一种文化了吧?”随着说话的声音,有四个人就走进了后院。

当先是一个年轻人,一身很随意的白色夏装,手里还拿着一把描金扇子随意的指点着,仿佛根本没有看到院中这几十个人。虽说手里拿把扇子做出指点江山状很有装逼的嫌疑,但这个嘴角带着笑意的年轻人,却偏偏给人一种本该如此的儒雅形象。

第二个人是个女人,美女,绝对的美女。如果她要不是穿着衬衣长裤大兵靴,而是换上一身黑色皮衣再戴个大墨镜的话,足够资格去出演《黑客帝国》的女主。这个女人,楚铮认识,她就是秦朝。

后面那两个人根本不用仔细去看,仅从走路时每次都迈出75公分的步伐上可以看出,他们绝对是职业军人。

在看到秦朝跟着年轻人走进来的一瞬间,再联想到她打来的那个振铃,楚铮就知道这个人是谁了。能够让秦朝跟在身后的人,不是职务比她高的人,就是让她心仪的人……而这个谈笑间大有‘羽扇轻摇,尔等就会灰飞烟灭’儒将风采的家伙,很可能是后者。

花残雨笑着收回指着屋檐的扇子,将扇子贴在胸口,向楚铮看来。

有些人,无论他身边有多少人,都可以让人一眼看到他。楚铮就是这样的人,而站在他身边的叶盈苏,花残雨根本就没有瞄她一眼,就轻声问:“你就是楚铮?”

“如果这个院子中再也没有一个人比我帅,那我就是楚铮了。”能够被人第一眼就注意到的男人,绝不适合去做一个杀手。楚铮却做到了,而且还是杀手之中的王者。

对楚铮的自吹自擂,花残雨好像很欣赏的轻轻点头:“很好。我叫花残雨,是秦朝的男朋友。这下你总该知道我是为什么要来这儿了吧?”

听到花残雨说是自己的男朋友后,秦朝的双眸一亮。

“你脑门上没有贴着字,谁能证明你是秦朝的男朋友?至于你为什么要来这儿,我想可能是因为这儿是开旅馆的吧。”楚铮掏出一颗烟点燃,深吸了一口然后吐出。袅袅青烟中,也给人一脸深奥的装逼样。秦朝脸上的表情并没有逃过他的眼睛。但他却不在乎……主要是想在乎也不行,他唯有希望有一天自己说出这句话时,她也能够有这样的反应。

“有意思。”花残雨对楚铮点点头:“可我不是来住店的。”

“既然不是来住店的,那请你们出去吧,不要打搅我们做生意。”叶盈苏不知道楚铮和秦朝之间的那些事,现在她也没空去考虑这些。她自从对楚铮有了那种意思后,就特别反感比他更帅的男人。偏偏花残雨就是这样一个论模样、论风度都要比楚铮正点好几分的人。所以,在他说不是住店的后,马上就端出老板的架子来了。

这时候,花残雨好像才看到叶盈苏,呵呵一声轻笑,伸手弹了弹雪白上衣上根本没有的灰尘,然后指着她身后的张大水等人:“呵呵,据我所知,他们也不是来住店的,那他们为什么可以来这儿,我就不能来呢?”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