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九十四章 于倩去哪了?(2 / 2)
“扯淡,我是怕碰到不要脸的跟我玩逼捐!”现在不要脸的人太多了,人家古天乐出席活动,就有女的举着牌子去现场‘求恩’,非要古天乐帮她一百万,这年头太多人想钱想疯了。
杜玉林撇撇嘴转移了话题:“咦,对了,有个事情我一直想问你,这件事另外一个核心人物去哪了?怎么没她的动静?”
“谁啊?呜,看不出来,你厨艺还真不错。”萧鹏尝了尝杜玉林的做的菜,味道还真不错。
“于倩啊,你那个同学,这事情跟她这么有关,她怎么没有发表态度?”杜玉林说出最大的疑惑。
萧鹏狡狯一笑:“她啊?我跟她没有半毛钱关系,怎么可能知道她的事情呢?行了,你别咸吃萝卜淡操心了,你今天不是要灌醉我么?来吧,咱俩好好喝一个!”
于倩在忙什么?怎么没有了她的消息?这是所有人都在关注的一个问题。
而答案是,于倩现在正在忙着思考人生!
她也不明白,为什么自己这么倒霉。
明明是来高卢旅行的,怎么跟恐怖活动挂上钩了呢?
于倩不是笨蛋,到了星条国之后,她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在星条国想要生活下去,真的不如想象中那么美好,高物价、治安差这都是她需要面对的问题。
诚然,萧鹏在普拉达给她安排了一份工作,但是她什么也不会,怎么能在那样的高级公司里出人头地呢?
于倩想了半天,发现了自己的优势。自己在星条国,又是在最顶级的奢侈品公司工作,这不知道会让多少华夏女孩趋之若鹜了。所以她开始经营自己的微博,很容易的就成为了顶级的网红大V。
有了名气就该赚钱了,虽说她的微博经营的很好,但是挣钱可不容易------毕竟她打着普拉达的名义,怎么可能介绍别家的产品么?而没有广告推广,她怎么赚钱?帮人代-购普拉达?买得起那玩意的有几个人需要别人代-购?
于倩想了想,现在正好网络文学这么发达,干脆写小说吧,把自己的故事美化一番,又有爱情又励志,而且自己还有那么多的拥趸,想到这,她开始动笔,于是这么一篇小说面世了。
事情如她所料,这本书真的火了,影视公司也来谈版权,那钱可是赚海了!
回国能赚到钱谁还留在星条国受罪?至于绿卡?她在星条国工作的时间还不足以办绿卡,但是那又如何?自己回国捞足了钱,直接去办个投资绿卡不就行了么?所以于倩抱着孩子屁颠屁颠的回国捞钱,塑造了一个类似于电影《北京遇到西雅图》里面那样拜金女回头的一个形象。当然,她还不是拜金女的形象,而是一个为了努力为了爱情拼搏奋不顾身的女人!
这简直就是完美!
‘新一代的三毛’,啧啧,这名字听起来都很带感!
而且不光有个好名声,这本书光什么网络版权、实体书版权、影视改编权之类的,生生让她赚了几千万,再加上什么商业活动签名售书,她现在赚的不要太多哦。
有钱了就可以做原来很多想做不能做的事情,比如说------欧洲旅行呗,高卢是一定要去的!结果在凯旋门大道逛得开心的时候,却遇到了小偷,而警察来现场调查的时候,没抓到小偷,却把自己给关了起来。理由是从她身上竟然找到了跟恐怖组织相关的一些文件。
于倩对天发誓,她真不知道这些东西是哪来的,可是怎么说也说不清楚,
在一个星期内,于倩接受了无数的询问,无数的调查,就在她自己都快要崩溃的时候,终于有一个男人出现在她的面前,这个男人叫尼古拉,是高卢反恐部门的最高负责人,他告诉于倩,经过这一个星期的调查,初步认定于倩是跟恐怖组织无关,但是依然需要于倩配合调查,给于倩佩戴了定位器,规定于倩只能在规定区域活动,规定时间内不能离开高卢。。。。。
于倩都快气哭了!这事拿着自己当罪犯来对待了!只有罪犯才需要佩戴定位装置!但是她有没有办法,只能先接受这些条件,出来再说。
而出来后于倩首先去找大使馆帮助,结果高卢反恐部门更直接,早就把这个案情通告给了华夏大使馆,所有的证据一目了然,尽管不知道来源,但是于倩身上确实携带者恐怖组织的相关文件。
估计华夏大使馆的工作人员也是一脸懵逼------什么时候这高卢反恐部门这么有素质了?
大使馆帮不上忙,于倩决定还是要靠自己,毕竟有伟大的网络力量么,把这个事情搞到华夏网络上去,自然有千千万万网友带节奏给国家施加压力,这事情在华夏现在的网络上真是太常见了!
结果等到于倩回到酒店给手机充上电,刚一开机,手机差点被各种信息铃声给搞死机!
于倩还沾沾自己,没想到自己还挺有影响力的么,几天没开机这么多人关注自己?结果再一看内容,差点鼻子都气歪了,这都是什么玩意?
《著名女作家于倩老公敲诈华夏隐形富豪------‘孩子是你的,每年给我五百万’》
《一百一十亿欧元,打破历史记录的索赔金额》
《现今媒体需要反思------我们到底该做些什么》
《数名记者被检方起诉,私人调查行为是伸张正义还是侵犯隐私?》
《骗子还是天使?带给你们一个不一样的于倩》
等到于倩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两眼一黑,就晕了过去,感情自己所有的努力就付诸东流了?你说这些媒体也真是的,那么多明星大腕的事情你们不去报道,你们关注我一个小作者干什么?至于这么铺天盖地的宣传么?
呃,这话对也不对,你是个小作者是没错,可是多大的明星也不可能去涉及到一宗赔偿金额高达一百一十亿的案件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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