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青梅竹马(1 / 2)
自打那一日切磋之后,朱雀和李天佑都在皇家桌球有了属于自己的球杆。朱雀到这里打球的频率便骤然高了。总是在闲下来的时候就想找李天佑打两杆,这种感觉来的莫名其妙却又如影随形,挥之不去。
她一开始用因为有球杆来安慰自己,后来觉得可能是自己刚回到吉林,朋友和业务都不多,所以闲不住的关系。其实她忘了,即使在大连和沈阳他也从来没有打的如此痴迷,起码在杨明离开之后很少这样。
她不知道或者不想承认吸引她的不是打台球,而是和李天佑打台球。当然这无关乎爱情,爱情也没有那么廉价,不是看了几眼,或者是偶尔找到的默契就有了的。起码对于朱雀来说这种事情是小概率事件,除非现在出现一个和杨明一模一样的男人,那也许她会动心。当然这不可能发生,即使是有那也只能证明她对杨明的怀念,而不是又一段爱感情。
直到和李天佑打了几次以后,她才后知后觉的明白,只是因为李天佑打球时候偶尔的认真或者是调皮都能让自己看到一点点那个男人的感觉,虽然只是那么一点点,但还是让她心生亲近。
慢慢的她觉得有这样一个小弟弟真不错,她当然不会天真到就把这个能让她找到一点点寄托的李天佑当个凤凰男养起来。一是她没有饥渴到需要拉一个有点杨明影子的男人上床,另外她也没想过要在下半辈子去找另外一个男人,哪怕只是为了单纯的生理需求她都不会考虑,她觉得那是在玷污他。她也早就做好了为那个没有给过她名分,也没有给过她婚礼的男人守寡一辈子的打算。
她以为这是自己精神上的洁癖,其实她不知道那不过是因为她骨子里确认经历了人生起伏的自己再也不会对一个男人产生如当初的爱意,更不会遇到另一个可以和杨明相媲美的男人。究其根源还是那个男人对朱雀的影响太深,那是真正的铭心刻骨。深藏在心,容入骨髓。
其实朱雀回到长春来投资和生活的原因有两个,第一吉林是她的家乡,不过这不是主要原因。真正的主因是她不想继续生活在大连和沈阳这两个城市,因为在那里到处都印满了杨明的足迹。走在每一条街道、每一个胡同、每一个角落都能让她想起曾经的点点滴滴,她知道她永远都无法忘掉这个男人,她也愿意一直怀念着这个男人,但是她不希望每天都在那种回忆中度过。所以她选择换一个城市,然后她就回到了她的家乡长春。
李天佑也发现朱雀几乎是每隔一天就要来玩一次,有时候甚至是连着来,也许她太闲了,所以和她合作的董志海来台球厅的次数就更少了,估摸着是在忙着事呢。慢慢和朱雀打了几次李天佑也没有了最初面对朱雀的拘谨,但两人也谈不上多热络,董志海不在,两人的话也不多。因为朱雀打球的时候很安静,她不喜欢说话,李天佑也不敢唐突。朱雀依然是那么高贵也还是那么冷艳漂亮,但李天佑已经很少再去刻意为了看而注视她的身材和脸蛋,只是偶尔在目光路过她的小腿时候才会有些许停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