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一章 阿布的研究(1 / 2)
小兵对秦殇单刀直入的问话有些不太适应,脸红了红道:“我们……我们挺好的,她经常让我劝劝你,说……说要你好好学习,好好来上课,以后对你有好处的。再这么晃荡下去,大学时间就荒废了。”
说完之后,不知是紧张还是害羞的,不敢再看秦殇。
秦殇觉得小兵这种模样彪悍,却神情有些娘们的样子很可爱,忍不住笑道:“那你怎么没劝我呀,就不怕我误入歧途吗?”
小兵笑了笑,道:“怎么会呢?我想再没那个人在大学时代能达到你这样的成就的,如果这都算误入歧途,那不知天底下有多少人想走这条歧途呢。”
秦殇道:“哟,几天不见,你这嘴皮子伶俐多了嘛,看来跟阿玛亚老师在一起当了好几天乖学生吗,哈哈!”
说说笑笑中,车已经到了甘州大学,秦殇让小兵先回去,自己向着印象中的宿舍走去。看着从身边经过的一个个充满激情和活力的同学,有的在热烈的讨论着问题,有的在相互整理衣服似乎是去参加什么招聘会,还有的是一对恋人,亲密的手拉手流露出甜蜜和羞怯的神情,秦殇的心情也好了很多。
他突然觉得有时候简单就是很幸福的事,能好好享受自然和社会给自己的一点点哪怕是微不足道的小恩惠或者小磨难,只要愿意认真去对待,乐观的去看待,都是一种难以言喻的幸福。
但很多人往往看不到这点,通常都会被自己在脑海中绘制的财富和欲望的海市蜃楼给蛊惑,费尽心机的去追寻那看得到摸不到的梦幻泡影,最终连同自己一起在泡沫中破碎,归于平静。
原本只需要5分钟就能走完的路,因为他变走边感悟所以花了半个小时还没走完,直到有人喊他:“嗨,秦殇,好久不见啊,去哪儿了?”
秦殇抬眼一看,脑子里迅速翻寻着记忆,很快就翻到,原来是班里一个比较活跃的,外号叫做包子的同学。便笑着道:“包子啊,又胖了哦,我家里有点事回去了一趟。哦,对了,你知道阿布在哪里吗?”
包子想了想道:“哪个阿布啊?哦,我知道了,你说那个怪人阿布啊,我刚刚在图书馆见到他了,在二楼,你找他干什么啊?”
秦殇道:“没事,我一回来就听说有这么一个很个性的人,所以想去看看而已,回聊。”
“好,再见。”两人简单的道别。
秦殇向图书馆走去,突然对面来了一位同学,手捧一本英语书叽里呱啦的念诵着。由于此时是上课上自习时间,多数人都是向着图书馆和教室走去,只有他逆流而行,还非常自信的念诵着。
秦殇大老远的听了听,觉得发音还不错,只是这种做法有些太鹤立鸡群了,便拉住一位昂头张望的同学问道:“哎,同学,你知道他是怎么回事吗?”
那位同学奇怪的看了他一眼道:“你是不是这个学校的啊,连英语小王子都不认识吗?”
秦殇也奇怪的看了他一眼道:“怎么,他很有名吗?”
那位同学用看白痴一样的眼神看了他一下,但还是忍不住开始滔滔不绝的讲述起来,道:“哎,我还是给你说说吧。这位同学可不得了,他从大一开始就每天逆着人流大声念英语。据说是受到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的影响,他用这种办法找到了自信,高考英语考了135分,所以他相信这种办法能改变他的人生,一直坚持到现在。知道吧,这哥们就是一牛人。”这位同学竖了竖大拇指,赞叹了一番闪人了。
秦殇也点点头,道:“恩,确实是牛人。”这话倒是发自肺腑,因为在大学里,你可以在不触犯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所欲为,尽情的展现你的个性。你甚至可以一年四季穿同样一件衣服,也不会有人说什么的。
正如一切叛逆的起源一样,刚开始总是被人视作异类,但当他引领了一股风尚,身后跟着一大帮追随者之后,他就成了领袖,成了伟人。也有不少人因为自己的特立独行而成功的,他们正是这些头脑容易发热、心思活跃的年轻人所追逐的对象。
但至少目前看来还没有人像这位英语王子和怪人阿布一样,所以他们还是被视为异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