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二章 ,小精怪----哆哆(1 / 2)
我是被白骨举下昆仑山的,其实也可以说,我不愿走,但是白骨却硬是拉着我把我拉下了昆仑山,拉下了白雪皑皑的山峰。
阿郁选择留在了栖风身边,他坚定了要跟着栖风回破碎大陆的决定,这孩子平常看起来淳朴,但是一倔起来就算是十头牛都拉不回来。
兄弟总有各奔东西的一天,如今我们五兄弟,也算是真的走到了头。
我甚至能够预见到,在不愿的将来,阿郁在破碎大陆上和始皇对战,我则在天道面前和白凡对打,说到底我还是跳不出这个圈子,走不出这盘棋,我们也都是棋局上的棋子而已。
我最后没有回上海,那里也有一个让我看着伤心的人,我不愿和她见面,怕再次看见她陌生的眼神。
我在昆仑山附近的通天会弟子安排下,留在了当地,安静地住在简陋的酒店里,每天看看日出,望着日落,生活一下就平淡了下来。
如今很多年轻人,20岁的身子,50岁的心,说的不仅仅是心脏负荷太重,更多的是心态,我们这一代被压力压迫的太重,就像我,即便每天简简单单地生活依然觉得非常安静幸福,没了战斗,没了勾心斗角,我就像个普通人一样,早上起来跑步,中午在门口的素面馆里吃一碗素面,晚上看看新闻。
说真的,我长这么大第一次觉得新闻联播这么好看,我也第一次知道,现在相亲居然还能上电视。
只是,这么平静的生活很快就被打破了。
当然,打破我宁静的不是什么坏人,而是一个非常小,非常可爱,同时来无影去无踪的小精怪。
那天,我早上跑好步回来,正准备吃早饭,却看见原本放在桌上的牛奶杯空了,里面的牛奶被喝了个精光。
我暗叫一声不好,房间里进贼了!
当然,凡人小偷我是不怕的,三拳两脚就打发了,怕就怕来几个不怀好意的厉鬼甚至是来几个对我有所图谋的妖精。
要知道,妖精是非常喜欢和牛奶的。
就像我们见到的野生动物,特别是猫科动物,你给它一碗牛奶,它立马开心的不行,甚至还会对你示好。
所以我有理由相信,桌子上放着的牛奶是被妖精喝了。
不过,我也不太担心,如今的这个世界能够威胁到我的妖精几乎没有了,我只是好奇,哪个妖精有这么大的本事,能够进入被我设置了三重防护的房间,还穿过了我布下的微型迷阵。
这可不简单,我感觉不大地方房间里隐藏着一头对我虎视眈眈的大妖。
“妖族的兄弟,既然来了,那就出来聊一聊吧,这里不大,你的隐身法术倒是挺高明,不过我的天眼已经发现了你,你是自己走出来呢?还是我把你揪出来?”
我大声说道,此类骗术我用了不止一次,倒是很娴熟。
“哎呀呀,不好玩不好玩,你怎么发现我的啊!”
一个非常清脆,好似孩童一般的声音从房间的门口角落里传出来,这声音很稚嫩,就像一个还没变声的孩子一般。
我此时背对着门,猛的转身,手中幻化出一张小小暴天符,正准备将暴天符给扔出去,只是,当我转身的刹那我看见一个小小的身影站在门口。
他小的几乎只有我的半个手掌这么大,全身布满了七彩的光芒,这些光芒好似一条条柔软的棉花糖将它团团围住。
一张纯洁无暇却又非常精致的脸,一对闪烁着金色光芒的透明翅膀,一身小巧的绿色棉衣。
如果不是我恰巧知道面前这个小家伙的来历,我肯定会以为它就是绿野仙踪里蹦出来的小精灵。
“你就是罗焱?哼哼,竟然还想杀我,大坏蛋!”
面前这个小妖精在天空中来回飞舞,几乎就是几个眨眼的时间,我的半个房间内就都被美丽的彩色光芒覆盖。
这个小妖精有个非常好听的名字,七彩小魔。
别看它长的小,但是它们这个族群的历史却比人类还要悠久的多,七彩小魔从远古时代开始就出现了,有人说,它们就是造出第一道彩虹的人,也有人认为,七彩小魔是上天创造出来点缀大地的种族。
无论哪种解释,反正这个族群存活到了如今,而且即便是主大陆破碎,它们都不曾受到灭亡的波及,它们和众多族群一样被分割在了破碎大陆上,人间残存的很少,但不是没有,前些年漓江那边就有人目睹过数道彩虹一起出现的美景,其实我们修士才知道,那是有两个七彩小魔飞过,它们的翅膀带出的美丽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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