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六章 贫穷弟弟莫把爆发的哥当手足(1 / 2)
以富贵无极之情形应对贫贱褴褛时候称呼礼节,那难免会让哥哥生出弟弟不知好歹的想法。
富易妻,贵易友,岂不是与时推移,顺势而为么?
所以贫贱之交不可弃,糟糠之妻患难富贵与共,世人又有多少有如此道德良知呢?
既然弟弟还以为今日的金銮宝殿乃是昔日的茅屋陋宇,把昔日同患难的哥哥当成情深手足,把今日说话言语里带着十分傲慢,行动之中带着虚矫和一脸高贵的达官贵人当成是那个与自己食则同席,寝则同卧的至交好友,未免是他的多情痴心,也是他的不识时务。
于是弟弟的危险也便来了。
刘邦进入咸阳,打下江山,建立大汉帝国以后,因为没有立下规矩,便也不会晓得做皇帝坐江山是何等的心旷神怡。
就算是当年他目睹秦皇巡游时候的壮丽威风,发出大丈夫当如此的感慨,也不过是一时的意气羡慕,说不定说说就忘记了。
况且一旦遇到危险,被人追杀时候连老婆孩子都一脚踢下车的慌不择路,惶惶如丧家之犬的模样,早就把那些羡慕和豪言壮语抛到爪哇国了。
如此冷血残忍的家伙,居然能够上位为天下元首,百姓的晦气和堕落,该是如何难以启齿呀!
以村镇基层干部亭长身份,怎能知道天子富有四海,天下子女玉帛皆供其所欲的豪奢呢?
那些个一起起事打江山的兄弟鸡毛鸭血,蝇营狗苟,吹嘘吆喝,聒噪不堪,还依然勾肩搭背的和带头大哥刘三哥称兄道弟,直到叔孙通刘敬萧何之辈建立了等级规矩,为大汉朝立下法度,天子的威仪阵仗才算是小有规模。
直到他的玄孙汉武皇帝,消灭了一切朝廷与民间的反对声音,罢黜百家,世事定于一尊,皇帝权威才算是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不过就算是小有规模,刘邦已经体味到做皇帝的美妙滋味,呼喝起《大风歌》起来,有模有样,俨然一副英雄豪迈的气概:
大风起兮云飞扬。
威加海内兮归故乡。
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其实谁又不知道他本是个流氓出身,喝酒不给钱,借债不还,蹭吃蹭喝,敲寡妇门,欺凌孤寡,一脚踢倒老爹,拳打老母的货色呢?不然史书为何说他是个龙蛇混交的杂种呢?
就算是他荣归故里,装模作样的仪仗威风,耀武扬威,可是至今乡亲们手中还有他的赖账的借条让他无法抵赖呢!
他流氓的嘴脸岂能因为一朝富贵和走了狗屎运而变成儒雅君子,仁人志士呢?
威加海内的确是狐假虎威的威风,可是猛士在他的眼中,比狗也强不到哪儿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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