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4】绑架犯逃狱(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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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在影音教室看过《英雄本色》之后,冬妮海依愈发崇拜小马哥的义薄云天,没事把她那件红色运动服上衣敞怀穿,模仿小马哥的风衣,还总在嘴里叼一根牙签,当成是是小马哥抽的烟。

小马哥的风格比较粗糙,三个迷妹希望冬妮海依能够稍微精致一点,当然冬妮海依叼着牙签敞怀穿运动服,在她们眼里也是一样帅,陆瑟倒并不在意冬妮海依的行为做派向小马哥靠拢。

——偶像能激发人类的无限潜力,冬妮海依崇拜讲义气的小马哥,总比崇拜二五仔要强得多,何乐为而不为?

※※※

与此同时,在冬山市西郊第二监狱。

“王宗奎?第1103号犯人王宗奎?人呢?”

一名狱警拿着点名册,站在放风的院子里查问面前的三列犯人,王宗奎的体型略像洪金宝,站在后排不太容易发现。

王宗奎举手后,狱警才点了点头,自言自语道:“连林氏集团老总的女儿都敢绑架,还是开武馆的练家子,对你和你表哥得加点小心啊。”

矮胖的王宗奎和高瘦的王宗仁,因为被林氏集团给挤垮了武馆,报复性地绑架了爱丽丝(以及陆瑟),结果被抓,关在第二监狱服刑,两人满心怨愤,无时无刻不想着越狱,给林氏集团点颜色看看。

两人暗暗商定,如果有机会逃出去,一定要优先对林光政的婚内生子女(也就是林琴、林怜)下手,不然无法消解心中怨气,爱丽丝什么的都没有继承林光政的姓,下手太不解恨了。

本来以为今天也是普普通通的一天,王宗奎和王宗仁仔细观察地形,希望能找到围墙的低矮之处,偷偷凿出几个落脚点,趁夜跳去墙去。

1928年英国侦探小说家罗纳德·诺克斯提出过著名的“诺克斯十诫”,第五条明确指出故事中不能出现中国人,究其原因,就是中国人会轻功、龟息大法、五雷穿心掌一类超出常识的东西,一旦中国人出现,侦探小说就会变成倾向于怪力乱神的魔幻小说。

王宗奎和王宗仁从小习武,恢复能力不错,上次绑架时受的伤基本都好了,普通人跳不过去的墙,他们凿出几个落脚点就可以跳过去,但是监狱戒备森严,不是仅仅跳过墙就能成功逃狱的。

“到底怎么办呢?”一身囚服的王宗奎正和王宗仁窃窃私语,却忽然感到浑身剧震,脚下的坚实土地竟然裂开了一个大口子,随即整个监狱建筑都摇晃起来。

“是地震!地震了!!”

随着一栋建筑倒塌漫天烟尘扬起,也分不清是狱警还是犯人在喊,能见度瞬间降到最低,大家不住地咳嗽,探照灯因为电源损坏,只有一部能够打开,对于眼前的黑暗来说只是杯水车薪。

“好机会!大哥咱们快跑!”王宗奎呼喊自己的表哥王宗仁,两人从前习武时练过闭目听音,不靠视觉也差不多能知道哪里的围墙出现了裂缝,趁着地震引起的混乱,比他们预想中还幸运地提前越狱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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