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龙二的过往(1 / 2)
一样米养百样人,人与人之间的追求和理念总是不尽相同的。
也许‘轮回空间’这种地方对于生活在类似于当初白起出生的地球这样低武低魔的世界位面之中的普通人而言,是一处凶险莫测,恨不能立刻脱身而走的水深火热之所在,但是对于那些个出身于武侠超能亦或是魔法奇幻世界之中,已经习惯了惨烈的战斗厮杀,并且一生之中都在探索前方道路、追求更高层次生命境界的人而言,‘轮回空间’却就毫无疑问的是个再美妙不过的地方了——因为在‘轮回空间’之中,任何一个智慧生命体就可以拜托原来身处于单一宇宙位面的一切束缚和枷锁,只要自身能力足够便可拥有无数的进化可能。
如果能够不用付出任何代价就能够成为‘轮回士’,进入‘轮回空间’的话,相信这些个已经在各自所在的剧情世界之中达到巅峰,进无可进的剧情强者们,是绝对不会介意进入‘轮回空间’成为‘轮回士’的,相反还会乐意之至。
然而倘若想要进入‘轮回空间’,就需要和谁谁谁签订一个什么‘主仆契约’,而且自己还是处于仆从一方地位的话,那么这些个剧情世界之中的顶尖强者就要好好的考虑考虑利益得失,值不值得了!
毕竟这个‘主仆契约’一旦签订完成的话,自家的小命儿就算是攥在人家手里面了,虽然说这东西身为主人的一方能够主动解除,但是万一契约签订之后对方突然反悔了,反口复舌决定不解除这个‘主仆契约’了,到得那时那可真就是太阿倒持授人以柄了,在‘主仆契约’效力的约束之下,身为仆从的一方那可真是一点自由权利也没有,让你往东你不敢往西,让你追狗你不敢撵鸡!可说是作茧自缚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一位真正的强者首先必须是拥有一颗强大的心!而每一位拥有强大意志、心脏的强者,毫无疑问的都拥有属于自己的骄傲,就没有任何一个人会去做这种寄人篱下,将自家性命交托于他人之手的事情。
而‘轮回空间’有这个规矩在,‘轮回士’自然也就无法通过毫无节操的带领剧情世界的顶尖强者进入‘轮回空间’的这种类似于人贩子一样的勾当来获取好处。
只不过龙二和龙一这兄弟二人的情况有有所不同——当时龙二弟兄两人正在被强敌追杀,可说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已然是到了山穷水尽,走投无路的地步。
而龙凌云龙大阁主也没有藏着掖着,态度非常明了——如果你们俩肯和我签订这个‘主仆契约’,那么我不但现在救下你们兄弟二人的性命,更可以带你们去登门报仇,将追杀你们的强敌杀得干干净净,以报此仇;
如果龙二、龙一兄弟两个敢牙崩半字说个‘不’,嘿嘿,那就是管杀不管埋的节奏了!
对此龙大阁主的逻辑也非常清晰——龙一、龙二你们兄弟二人的命既然是我救的,倘若我不出手你们兄弟早就死了,既然如此你们的命就不是你们自己的,而是我龙凌云的了!如果你们兄弟二人不能为我所用,那还留着你们干嘛?自然要将属于我龙凌云的东西重新收回来……
甚至当时的情况都无须龙凌云龙大阁主亲自动手,只要龙凌云袖手旁观,不再管龙一、龙二兄弟的闲事儿,他们兄弟二人的仇家自然会再度寻上门来将两人杀死以绝后患。
签了这个‘主仆契约’虽然日后就要为人所制,身不由己,但却能保得性命;不签契约,立马儿就得前去西方极乐世界,觐见佛祖他老人家……
俗话说,天大地大,小命最大。
自家的性命一旦没了,那可就真是什么都没了,万事皆空,一切皆成画饼。
是以,两害相权取其轻,龙一和龙二这兄弟二人在权衡过利弊得失之后,便也就半推半就,半是强迫被逼,半是主动自愿的和龙凌云签订了这一份‘主仆契约’。
之后龙一和龙二更是在龙凌云以及‘蜀山剑阁’的一众人马的帮助之下,将追杀自己的强敌一家上上下下几十口人尽数鸡犬不留的斩尽杀绝,报了被对方夺宝追杀的仇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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