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 被选择的烈焰城(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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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两个种族的历史上都有过对方的记载,而且风评都不怎么好。但是现在离他们的历史已经过去不知道多远了,所以他们也就把历史上的记载当做闲暇时刻的消遣,而现在他们明白了,老祖宗的评价是多么的正确:抠门的地精(粗鲁的矮人)却是不是一个可以相处的种族。

由于生活习惯和种族观念的原因,矮人性格豪爽,不会计较小细节,但是对于自己的作品相当看重,不容有任何人玷污。而地精的性格偏向于勤俭节约的那一种,也就是凑和着能行那就凑和着,他们也有精品,但是不会像矮人那样严格的要求自己。

种种种族习惯是由双方的能力和所处环境造成的,矮人虽然个头小,但是却属于强壮有力的那一种,事实上历史上记载的矮人英雄不在少数,基本上都是战士类型的。地精的个头同样矮小,但是他们身体瘦弱,比起人类的小孩还相差一些,就算拥有丰富的资源他们也没有实力保护,所以养成了他们抠门的习惯。

而现在这种观念的冲突正在墨轩的面前交锋,这让墨轩头疼不已,情况不见好转,自己似乎没有什么好解决的办法。

随着两人的争吵越来越激烈,墨轩的头也越来越大,他重重的一挥手拍在桌子上,巨大的力量让桌子都跳起来,桌子上的碟碟碗碗飞向天空,然后又落在桌子上,只是这些精致的东西早就不复刚才的完整,一个个横尸当场,让桌子上一片狼藉。

“天呐,我的酒。”陆斯恩看见自己的酒杯跳向天空,一着急身上斗气的光芒一闪像个点燃的炮仗一样蹦向天空。

塔拉多米的眼睛则随着自己那个精致的酒杯一点点的挪向天空,已经醉意上涌的塔拉多米完全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脑海中还在想着:“似乎,似乎它会掉向地面然后摔碎,就像一朵美丽的用冰雕成的花朵,飞溅起的场景是多么美丽,不过这只杯子怎么像我的酒杯?”塔拉多米一握手,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酒杯,我的酒杯,啊!那是我的酒杯。”

似乎地精的抠门已经到了一个地步,这一刻他已经忘了这只酒杯是墨轩的,只不过是他用来喝酒的。

这一刻塔拉多米的身手超出任何人的想象,他敏捷的向酒杯落下的方向追去,然后在最后一刻捞住了自己的酒杯。

然后塔拉多米就发现自己被一个黑影笼罩住了,抬眼望去,一个满脸胡须被编成辫子,手中还捞着一只酒杯,个头与他一样却壮实的像一尊铁塔一样,恩,很矮的铁塔。

“砰。”两个人就撞到一起,但是受伤的却是塔拉多米,毕竟地精身体的结实程度和矮人相比相差太远。

“我决定了,以后你们两个分贝负责两个研发队伍,具体的任务我会给你们布置下去的,场地经费之类的你们可以去找肯特,好就这样,罗宾逊找人收拾一下,送客。”说完墨轩就急匆匆的走了。

说实话,墨轩真的怕了这两个家伙。

······

马里王国,王都,铁壁城,二王子府。

王府中的底下,二王子特斯拉正在和一个浑身上下打扮的严严实实,几乎没有把自己露出丝毫的黑衣人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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