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回看人生风景(6)(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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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边走边吃,嘴里还努力地哼着歌,我的快乐由我自己主宰,绝不建立在他人身上,我想要快乐,所以我一定能快乐!

雪糕吃完后,我一个人在人行道上,唱着歌,一会儿背着双手,跳着格子走路,一会儿抡着双手,蹦蹦跳跳跑一会儿,反正就是要高兴,不许不高兴!

一个人骑着自行车从我身侧经过,回头看了我一眼,等我认出是陈劲时,他已经停住车。

“嘿!”他下了车,“就你一个人啊?散步?”

“是啊。”我努力地快乐着,“早上我去看榜了,恭喜你。”

他不在意地笑笑:“我看到你上学期的成绩了,是不是很受打击?还在坚持吗?”

他似乎是唯一一个明白我为那么个“好成绩”痛苦的人,我重重点了下头:“在坚持,不过,很辛苦,有时候都不明白自己在坚持什么。”

“等你到了山顶时,就会明白,如果中途放弃,那么你就永远都不会明白了。”他停了停,又说,“千万别放弃!有了第一次放弃,你的人生就会习惯于知难而退,可是如果你克服过去,你的人生则会习惯于迎风破浪地前进,看着只是一个简单的选择,其实影响非常大,会使你走向截然不同的人生。”

我没完全听明白他说什么,不过,在天才面前,我很习惯。“对了,我想问你个问题,我听说你可以被保送北大的,你为什么没有去?北大比清华差吗?”他爸爸是教育局当官的,我以为他有什么内部消息。

“如果保送上北大,我只能读物理或者化学系,这两个专业我都不喜欢,我想读建筑,那当然是清华好了。”

“这样啊,难怪你会学画画。”原来没什么隐秘的内幕,只是一个简单的人生选择,可是放弃百分之一百安全的保送,选择不确定的高考,也并不简单。

“你家住哪里?好像不是住这附近吧?你打算一直走回去?”

“我喜欢走路。”

他笑着说:“那你慢慢走,我得回家了。”他骑上了车,又问,“你确定你要走回去?要不要我送你一程?”

刚说了我喜欢走路,现在还能立即出尔反尔?我说:“不用了,再见!”

“再见!”他骑着自行车离开了。

“祝你大学生活愉快!”我大声叫。

他回过头,笑着朝我挥了挥手,“我在清华等你。”

我脸上笑着,口里却重重叹了口气。他对我倒是有信心,我自己却只觉黑云压顶,情场战场都失利。

我又走了半个多小时才走到家,刚进楼门,一个人忽地拽住我的胳膊,我正要大叫,发现是张骏。

他冲着我嚷:“你去哪里了?你知不知道大家都很着急?所有人在旱冰场里找你一个,你为什么眼里只有自己,做事情从来不肯考虑一下别人的感受?”

他的手掐得我的胳膊很疼,而更疼的是我的心,我用力推开他,一声不吭地往楼上跑。

“琦琦。”

我当没听见,一口气跑上了楼,回到家里,妹妹立即扑上来,一边检查裙子和凉鞋,一边和爸爸妈妈怒声说:“看见了没有?她偷穿我的裙子和鞋子!哎呀!她把我的裙子弄脏了,这是什么呀?你干吗要偷穿我的衣服?干吗要偷穿?谁允许你了……”

我觉得自己很可笑,偷穿别人的裙子和鞋子,去讨一个并不喜欢自己的人的欢心。

“我以后再不会穿你的衣服了。”

“呀!你还偷戴我的珍珠发卡!”

妈妈忙说:“那是我给你姐姐戴的,不是你姐姐拿的。”

爸爸也打圆场:“好了,就是穿了一下你的裙子,不要那么小气,洗干净就行了。”

妹妹瞪我,我去屋里换下裙子,换回自己的衣服,把两枚珍珠发卡也拿了下来,一起还给妹妹。妹妹用力哼了一声,一仰头,把衣服抱去给妈妈洗。

我呆呆地坐着,眼前翻来覆去都是关荷和张骏。

“我要快乐,我不要别人主宰我的快乐!”自言自语地说着话,身子却好似再没有了力气,软软地趴在了桌子上。

书桌的玻璃板下压着一张雪白的纸,是我的暑假计划书。

罗琦琦,你今天还没有背单词和看语法。

虽然明白,却一点不想做,没有任何看书的心绪。

我的手指在隐约有自己签名的地方摸过。

这世上,他人可以背弃许给你的承诺,难道连你自己也要背弃自己吗?

我坐了起来,打开了英文书,强迫自己扫空所有的思想,开始做语法习题,做完习题后,又背了十个单词,才爬上床睡觉。

第二天清晨,一大早,我就出了门,跑去找杨军。

“有时间吗?”

“干吗?”

“找一套数学卷子做吧,看看谁的分高。”

简直投其所好,正中下怀,杨军立即翻卷子,往中间一摆,一人一叠草稿纸,定上闹钟,开始!

数学是最能让人的思维宁静下来的学科,尤其数学卷子,一般的设计都是从简单到难,慢慢抓住人的思维。

我心无旁骛地算与写,一个半小时后杨军就几乎全做完,开始尝试攻克最后一道题,我却是到最后十分钟才做完。杨军和我互换答案,彼此打分,我胜出。

杨军不服:“明明我比你快,你最后一道题都没有时间做。”

我懒得理会他。拿起卷子的第一时间,我们同时看的最后两道大题,可看完后,我们做了完全不同的选择,我觉得最后一道肯定很花时间,所以决定放弃,保证卷面上其他所有的分不丢,所以我的速度放慢,保证每道题都万无一失;而杨军看完最后一道题,立即决定要快速做,好为这道难题节省出时间,结果是最后的难题他倒的确有了眉目,可前面的题目有失误,最后反倒我比他分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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