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早啊,老板娘(3)(2 / 2)

加入书签

所有的道理只是借口。丁小野和封澜都很清楚,哪有那么多虚头巴脑的东西?不肯放弃等待,也不肯让她别等,都是因为舍不得。

第四年还未来临,封澜独自去了趟察尔德尼。中途换乘两次飞机,再坐客车、临时搭客的小巴、进乡的面包车,最后才在山下看到阿穆瑟和丈夫特地开来接应她的皮卡。

阿穆瑟真的就像丁小野说的那样,大眼深邃,麦色皮肤,体态健康而结实,对比封澜是截然不同的另一种风情,她的丈夫则是个长着小胡子的高个子哈萨克族青年。两人早接到了来信,对丁小野的“爱人”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和善意。

巴孜肯大叔和老伴在山下的家里等待着封澜。奶茶在铜壶里烧开了,炕上洒满了迎接客人的奶疙瘩、包尔沙克、方块糖、葡萄干和杏。两个孩子在屋外随大婶挤马奶,不时掀帘子进来害羞地瞧瞧封澜。

巴孜肯大叔和女婿陪伴封澜坐着聊天,大叔的话封澜基本听不懂,阿穆瑟丈夫的话她能懂一半。在他们的风俗里,家里有客时女人一般不上坑陪坐,只负责招呼奉茶,这点丁小野倒也没有骗她。

最基本的礼仪来之前丁小野都叮嘱过封澜,她知道墙上的挂毯叫“斯尔马克”,马奶必须喝够三碗。那股味道封澜一下子不能完全适应,第三碗下肚,她用双手捂住碗口,表示不用了。

这一家子显然对丁小野极为熟稔,连带着也没把封澜当外人。巴孜肯大叔很高兴,话说得又多又快,他女婿的“翻译”更让封澜云里雾里,正笑得脸疼,阿穆瑟派进来的那个五岁的男孩子起了大用场。这孩子是全家人里汉语说得最利索的一个,他告诉封澜,他们说的是小野叔叔以前的事。

封澜问起了丁小野以前的生活,大致上和他亲口描述的差不多。只不过在大叔他们嘴里的丁小野,是个诚实、勤恳又聪明善良的“好孩子”,这和封澜的印象稍微存在一点点的误差。

后来封澜在大叔的热情邀请下还喝了两杯马奶酒,相对于马奶茶来说,这个比较对她的胃口。然后她提出了一个“不情之请”。

封澜想让大叔给她唱一遍他教丁小野的那首哈萨克族民歌。丁小野那个吝啬的家伙,只唱过一次,就再也不肯开金口。

大叔丝毫没有推辞,爽快地唱了起来。反正歌词封澜也听不懂,丁小野唱的时候调子也乱七八糟,依稀就是这一首。她开玩笑地问大叔,是否年轻时也用这首情歌对大婶吐露衷肠。这句话阿穆瑟的丈夫听懂了,顿时就笑了起来,和大叔唧唧咕咕说个不停。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