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七章 新桥下的乌龙事件(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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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也想不到,给我们送来一双鞋子的人,居然是许久没有音讯的刘苍松。

当初这老头用刘为民的名字,可是将我们骗的死去活来,尤勿那半张脸的伤疤便是拜他所赐,而我之后的几次险死还生,也是因他作为个由头,时至今日,我都不知道这老东西究竟对我做了什么手脚,明明将我身魂分离,身子被许祈运回龙虎山保存,可我这个本该虚无的灵魂却与活人无异,挨打照样疼。

除了刘苍松再现带来的震惊,还有对安素的哀思与愧疚一并绕上心头。

安素是刘苍松的干女儿,他对她的疼爱之深,是每一个见过他们的人都可以证明的,安素对我情根深种,我却与另一个女人结婚,婚礼当天,刘苍松将安素的断足装进九香要穿的婚鞋里送来,他想要表达些什么,不必多说。

我估计刘苍松有事脱不开身,否则,那天的婚礼可以当成葬礼来办,方航和许祈绝对抵挡不住他的手段。

美人,自然人人爱,要是我说自己不惦记那美若天仙,偏执到令人心疼的小女鬼,恐怕是个男人都会骂我虚伪,而且有爷爷作保,纵然我钟情于马恩慧,结果也肯定与九香一样,只要安素还在,我早晚得娶了她。

我心里是有她的,可她却因为我心里不全是她,而放弃了生的念头,我不能控制自己的感情去爱上一个不是特别喜欢的女人,也同样无法控制她因我而死的内疚与悲痛,更何况,她早就为我死过一次。

死的连鬼都做不成了。

我不知道鬼是什么味道,但安素身上总是香喷喷的,露在外面的皮肤也滑腻洁白,微带着一点阴凉,摸上去比绸缎还要舒服,可这样一个从头到脚都精致如精雕细琢的瓷娃娃般的女人,穿在九香那双彩色高跟鞋里的双脚却苍白浮肿,恶臭扑鼻,内里全都腐烂,仅仅是薄薄一层人皮裹着尸水,稍一触碰便流出令人作呕的黄色粘液。

有了对比,凄惨更加触目惊心。

我不知道说什么亦不想再多说,当初怒火上头,要将这个送鞋子恶心九香的恶人碎尸万段,可此时却觉得全身无力,尽是对一位老父的同情还有对安素的愧疚及惋惜,这件事对九香是不公平的,却独是我没有资格替她讨回公道。

既然是刘苍松,便可以解释为什么是田小北了。

道行参天,积威已久的刘副会长,总比我这个没什么本事,又是情敌的王副会长更值得效忠。

我沉默着,方航替我问话,他问陆同风,陈茉莉是怎么回事,他又如何得知送鞋人便是刘苍松?

陆同风却不知道刘苍松是谁,尤勿解释几句,陆同风撇嘴,略带不屑道:“雷公藤就雷公藤,叫什么苍松呢,那块何首乌叫啥?刘灌木丛?”

尤勿告他,黄劲柏。

陆同风嘿然道:“硫磺?咋不叫蚂蟥呢,这俩小家伙玩的真起劲呀,当初王震那无赖爷爷可是把这俩小家伙祸害惨了,整天惦记着吃掉它们,若非为民老哥竭力照拂,估计已经被我们拿来下酒,只是谁想没想到呀,为民老哥对小娃娃的关爱不是心有慈悲,而是同为异类的垂怜......”说到这里,陆同风忽然警惕道:“你们听得懂我在说什么嘛?”

看这意思,似乎他对我的经历,并不如我想象中的那般多,我便没有回答,方航则贱笑:“听不懂,您老继续说吧。”

陆同风啐他一口,说道:“装傻?我说的这么明显你还听不懂?不过无所谓,谅你们也不敢说出去,来,给你们讲讲雷公藤的事吧,有些话你们听得懂便听,听不懂也不要问,问一句我便不说了,说起这根雷公藤,其实这几年我一直在找他,他是为民老哥的徒弟......”

陆同风以为我们不知道,许多字眼都含糊不清,比如朱允炆的存在,他只说是某个会变脸的人,而一番解释之后,我差不多明白了,陆同风应该与他徒弟张云帆见过面,因为他对我的了解,差不多就是张云帆所知道的!

从头开始说起,当年爷爷几人合力杀了刘为民,将白痴囚禁在赑屃天牢之中,随后琢磨起来,都感觉有些莽撞,似乎刘为民并不是想象中那般歹毒,而刘为民救过陆同风的命,他是最为后悔的那个,与爷爷几人的隔阂便因此而生,有些独来独往,直到朱允炆傻呵呵的冒充刘为民出现,以为一众道士尽在他的掌握之中。

结果就是被摔了一顿大嘴巴子,朱允炆坦白自己的身份,爷爷不忍心害了汉人皇帝的命,更要留着他引那冒充濒死刘为民,求朱允炆帮忙报仇的恶人出来,便与他虚以委蛇,可陆同风却与朱允炆勾搭上了。

原因并不是博远扬所说,陆同风想再建封建王朝,他只是不想继续与爷爷几人寻找棺材,仅此而已。

后来的情形就如当日姚广孝所料,陆同风把朱允炆耍了,原因更简单,陆同风对这可怜皇帝心存怜悯和一丝尊敬,朱允炆却认为他是来给自己当小弟的,时不时的颐指气使,陆同风惦记他手里的几块玉佩,忍气吞声却搞不清朱允炆将玉佩藏在哪里,但同时也得知刘为民将某样东西交给徒弟保管,便踹了朱允炆,自个玩去了。

当初,刘苍松寻找黄劲柏便也是讨要一件东西。

雷公藤是毒药,何首乌却大补,苍松原本就比劲柏强了一线,所以陆同风认为刘为民的遗物,应该落进苍松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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