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一话 帮工(1 / 2)
对于厨子来说,一种食材的优劣,从来就不是由它的价格所决定的。
就譬如说汪展瑞从水田里掏回来的那些个“礼云”,论价钱,基本可以算作是最低贱的物事。这东西夏季吃芦苇,秋天却是以谷芽为生,日日在田间横行无忌,于庄稼人而言,实是一大祸害。
花小麦也是问过了孟老娘之后才晓得,秋日里,火刀村的老百姓们一旦在田间发现了礼云,往往咬牙切齿地除之而后快,碾碎了丢进田里做肥料,庄稼便长得格外茂盛肥壮,从没有人想过要吃它。而现在,它却摆在稻香园大堂的桌上,俨然成为一道难得的绝顶美食。
食材的原汁原味,是最常见也最难得的,那种纯天然、未经半点修饰的鲜美,即便是世上本领最高超的厨子,只怕也难以烹调的出。
眼前这一小盅礼云子,固然是汪展瑞辛苦得来,却更是老天的馈赠。既然落到了她手中,就必然要好好利用才行。
这晚,尝过了那滋味无以言表的“礼云子”之后,花小麦很是兴奋,及至回了家,仍扯着孟郁槐不停口地议论,说是那小小的蟹籽自带一股鲜甜之气,用来做什么菜,都一定会不同凡响,还在心中盘算着,明日要再去村里多踅摸一些。
然而隔日,待得她一早去了稻香园,却着实给惊了一跳。
火刀村的人们大抵从来没想过,这让人恨得压根儿直痒痒的小螃蟹,居然也是能够拿来换钱的,每人二十文,虽不多,但蚊子腿也是肉,于是,直到第二天,仍有许多人愿意花上些许功夫。在水田里仔细搜罗一阵,然后抬着一大篓礼云,送到稻香园来。
宽敞的大堂内,此刻堆满了各式各样的竹篓和大筐。里头密密麻麻全是拇指大的小螃蟹,一个个儿打躬作揖,瞧着十分逗趣,人一踏进饭馆儿,一股浓重的水腥气便扑面而来,简直连下脚的地方都无。
“这全是村里人送来的?”花小麦有点发傻,转头四下里望了望,没发现汪展瑞的身影。
春喜正忙着指挥吉祥等人将竹筐竹篓搬去后院,自个儿也没闲着,来来回回忙得脚不沾地,听见花小麦问起。便回头打了个唉声。
“可不是?”她神色夸张地一拍大腿,“这可真是要了亲命了!方才腊梅出去转悠了一圈,说是村里还有人在水田里忙活哪,你瞧着吧,用不了多一会儿。还有更多的这劳什子螃蟹要送来!你说那汪师傅,办事怎地这样不讲究?即便这甚么‘礼云’的确是个好东西,咱也用不了那许多呀!眼下倒还好说,万一到了晌午,客人们都来吃饭了,咱这大堂里还乱七八糟的,像什么样子?“
花小麦也是有些哭笑不得。低头想了想,便招手将庆有叫过来。
“你去村里跑一趟,让大伙儿互相通知一声,告诉他们,从今儿起,这小螃蟹咱们每天都收。一人给二十文钱,但必须在巳时之前送来,过了那时辰,就只能等隔日再送了,免得耽误做买卖。”
庆有答应一声。一溜烟地跑出门外,瞬间便没了影儿。
春喜这边厢,却仍在絮叨个不休:“就这玩意儿,你还每天都收哇,那咱得攒下多少?就算是好东西,也架不住这么吃不是?”
“你不晓得。”花小麦笑着道,“这礼云的精华,便是其中的蟹籽,做一盘菜就得费去不老少,每年里又只有这时候才吃得,咱怎能错过?”
春喜朝她脸上扫了扫,点一下头,背过身去,又小声嘟囔:“那汪师傅还在厨房里剥这礼云子呢,我看他忙活了许久,也只才剥了一小碗而已,咱铺子上拢共就只得这些人。你若真要用这东西做菜,我看往后咱们也甭张罗别的事了,光是照应这满坑满谷的小螃蟹,就得褪一层皮!”
这话倒当真提醒了花小麦,她也没接春喜的话茬,抬脚便走进厨房,果真一打眼,就看见汪展瑞正坐在一个大水盆边,聚精会神地剥蟹。
这一看之下,倒真立时就令她有些觉得不忍心。
那礼云的壳非常坚硬,且个头又小,要将雌蟹腹中的蟹籽取出来,是很需要花上些力气的。汪展瑞多半是一大早来到铺子上,就立刻忙碌了起来,这会子手指已经有些破皮,每剥一只,都要龇牙咧嘴一番,显然是疼得不轻。
要想获得一整罐礼云子,起码得剥上千只雌蟹,春喜说的没错,稻香园里总共就只有这七八个伙计,如何忙得过来?
她在心中忖度了片刻,忍不住出声相劝:“汪师傅,咱今日不是还要置办那冯夫人的宴席吗?这会子你手都破了,等下若再被热油熏燎,只会更难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