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七章:苗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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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小时候,加长悍马车上。

“咕咚,咕咚。”

曹楠仰起头连喝了两大口红酒,哈了一口气,将酒瓶推给我:“尝尝,传说中八二年的拉菲!”

我接过闻了一下,感觉和五十块钱的红酒没什么区别,品了一口,还是没区别。

好吧,其实我对酒没啥研究,要说酒,七块钱一小瓶的红星二锅头才过瘾。

“这酒多少钱一瓶?”

我问,小时候是看香港的赌片和古惑仔电影长大的,记忆很深的一副画面是,发哥潇洒的坐在赌桌上,打了一个响指,说:来一瓶八二年的拉菲。

加上刚才敖少麟点名要拿这瓶酒,想来应该是价值不菲。

“这瓶酒卖相不错,十五六万随便卖。”正在悍马车上盘点小酒库的黄毛回头说了一句。

“什么!”

“这么贵!”

曹楠大吃一惊,我更是差点没把嘴里的酒给喷出来。

尼玛,敢情这是一口酒一口黄金啊,本以为发哥给代言了,顶多两三万,没想到值县城一套房。

敖少麟打扮讲究,这喝的也够讲究,加长悍马后面是一个小酒库,两排酒柜上面全是洋酒。

“你那瓶不算什么,这瓶才叫真贵。”黄毛找了一下,拿起一瓶红酒朝我丢过来。

我接过一看,上面全是洋码子,一个字不认得,只认得上面的年份,1869。

“这酒瓶的工艺一般呀。”曹楠凑过来看了一下道。

我点点头,这个酒瓶明显不如82年的拉菲,看起来很粗糙的样子,上面的蜡封也比较厚,标签已经泛黄。

“那也是拉菲,产自1869年,价值一百五十万,而且是八年前的价格,现在上浮个五十万随便卖。”黄毛笑道。

“嘛呀!”

我手一抖,差点没把酒瓶给摔了。

两百万一瓶的红酒!

有钱人的世界,还真是难以想象。

这一瓶红酒已经足够把金盆乡圩场半条街买下来。

“1869,那距离现在岂不是快一百四十年了?!”曹楠咋舌,急忙把酒抢了过去,细细打量。

“实际上论口感,1869的拉菲是绝对赶不上1982年的,因为酿酒工艺存在数个代差,不是年份能够弥补的,之所以那么贵,是因为市面上数量实在太过稀少,一般是用来展览和装饰,也就是酒柜上用来压柜装逼的,不会开瓶喝。”黄毛侃侃而谈。

我听了有些诧异的看着黄毛的背影,感觉这番如此有见地的话从他嘴里说出来,实在有些违和。

但细细一想也没啥,他在没被赶出黄家之前,可是黄家未来的家主继承人,是大富大贵豪门世子,对洋酒比较了解很正常。

“你怎么知道的那么清楚?”曹楠说话没过大脑,问道。

黄毛转过身,“嘭”的一声打开一瓶洋酒,“因为老子曾经也阔过!”

说完他又拿起几个菠萝杯,把我手里还剩大半瓶的82拉菲丢出车外,道:“其实最好喝的酒绝非那些年份酒,而是现代生产的,因为工艺一直在进步,超过一百年份的酒其实和马尿没什么区别,来,尝尝这瓶香槟,这才叫好口感,法国原产限量版。”

说完他给我们一人倒了一大杯,就连开车的胡来都有。

我尝了一口,确实像黄毛说的,感觉口感相当好,尽管自己根本不会品酒。

我看向胡来,问:“你有想过要杀回黄家去吗?”

黄毛是母亲招婿才有的他,自从爷爷那一辈开始就是单传,是在爷爷去世后被一众堂叔堂伯指鹿为马赶出黄家的。

他才是名正言顺的家族继承人,这种待遇,要说他心里没恨,那是不太可能的。

黄毛灌了一口酒,道:“说实话,我习惯了自由自在,并不稀罕什么家主之位,就算给我,我也不做。”

“那你,是不打算……”我顺着他的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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