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略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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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了一处比较安静的客栈住了下来。

苏若收拾好东西,景逸宸就进来了,很是熟练的搂着苏若:“饿了吗?想吃什么?我去下面通知一声。”

“不用了。”苏若坐下来,结果景逸宸递过来的水,饮了一口:“苏华还没有废物到连饭菜都不知道准备,一会儿他上来叫我们的时候,下去就行了。”

“你这个哥哥挺有趣的,不过既然也是合作伙伴,就不要让他对你太过依赖了,不然你太累了,他的潜能也激发不出来,对谁都不好。”这一点以景逸宸的眼力自然是看得出来,不过千万不要将景逸宸想的太好,他绝对没有想要帮助苏华的意思,他只是不想让苏华占用苏若的太多时间罢了。

不过还真没想到,苏若居然还有这么强悍的商业天赋,名衣坊在禹县的这段时间他也是知道一点,那样子就算是放在京城也会火起来,想到苏若的情报基地,这名衣坊恐怕不单单是为了赚钱,最重要的是为情报基地打基础吧。

在这一方面,就算是他面对苏若的时候,也有些自叹不如,若是两个人真的较量起来,谁胜谁负恐怕将是个未知数。

两人在房间里你侬我侬的时候,门被打开了,景逸宸有些不悦,不过看着推开门的两个人,也是愣住了:“怎么回事?”

不就是让他们买个房子吗?怎么就想上完战场一样?

傻大一脸得意的斜看了一眼耷拉个头的杭山,邀功似的走到苏若面前,从怀里掏出地契和房契,笑道:“主子,你看,这是我买的房子。”

苏若接过来,看着房子,没什么不对,可是两个人这是什么情况?

问道:“你们身上的伤是怎么回事?打架了?和谁?”

傻大骄傲的抬抬头:“主子,你不知道我和这小子去看房,终于找到一个满意的,结果这小子非要掏钱买下来,明明是主子让我买的,怎么能让他掏钱,结果这小子不干,我嫌他磨磨唧唧的耽误时间,就把他给拉出去揍了一顿,不过这小子也算是好样的居然能伤了傻大,当然,最后傻大没给主子丢脸,打赢了,将房子买了下来。”

傻大一五一十的将事情说了出来,说完还一脸讨好的样子,等着苏若夸奖。

苏若忍着笑意,看着面无表情的景逸宸,又看看战场失意的杭山,很不厚道的拍拍傻大的肩膀,装模作样的夸了一句:“恩,这次做的很好,期待你下次表现。”

“是,主子。”傻大得了夸奖,立刻站直腰,一本正经的回答道。

丝毫没有理会瞬间垮了的杭山。

其实只是买个房子而已,对于现在的她和景逸宸来说,都不算什么,不过苏若就是不喜欢景逸宸这个大男子主子,看看,连手下的人都这样,不好好教训一下怎么行?

饭菜是送进房间里的,下午于青两人就去布置房子了,顺便去买了几个下人。

苏若自然不是花钱大手大脚的人,首先这个房子若是不用了还能再卖出去,其次,苏瑾和苏枫都在这里上学,还不知道要上多长时间,自然是不能苦了两个人,所以她打算将这里送给两人,当做休息的地方,也算在这里有个家,偶尔苏永安夫妻俩想儿子了,还能在这里住上一段时间。

来到这里的第一天,苏若就和苏华将这里的情况看了一个遍,然后又去了名衣坊考察了一番,看着苏若满意的样子,苏华提着的心也算是放下来了。

第二天,几人收拾东西就搬进了新买的院子了,这个院子很大,应该也是花了不少钱,不过对于钱,苏若现在是有的是,也就没有那么精打细算了。

安顿好,本来大算第三天去看自家二哥和弟弟的,结果第二天就给他们遇到了。

原本幽州名衣坊这边的掌柜的传来消息说名衣坊来了一个大人物,说是想要见见名衣坊的老板,若是说成了以后将会成批的要衣服。

得到这个消息,苏华打算过去一趟,苏若和景逸宸也是闲着无聊,也想知道这个来要衣服的是什么人,想了想,苏若便换上了一身男装,也就跟过去看了。

可是他们忘记了,这个名衣坊是有三个老板的,他们这里接到了通知,苏枫那边自然也是接到了通知,而且幽州这边的大小事务几乎都是苏枫管理,所以当他们到达的时候,苏枫就已经过来了。

原本还像模像样坐在那里的苏枫,再看见苏若的一瞬间,疑惑了一下,然后就扑了上来,一把抱住苏若:“姐,你怎么来了?想死我了,你穿成这个样子我差一点没有认出你来。”

此时的苏若的确是一副妖孽模样的翩翩公子,那副惊天容貌,一张鹅蛋粉脸,粉面红唇,一双晶亮的眸子,明净清澈,灿若繁星,却深不见底,小巧红唇微翘,嘴角噙着一抹邪肆的笑意,身量亦十分娇小,一袭鲜红若血的长衣,说不出的妖媚邪肆、放荡不羁。

当时苏华见了也是差一点没有认出来。

还没等到苏若的回抱,苏枫就被景逸宸给拎起来了,仍在旁边。

苏枫瞪大眼睛看着景逸宸,一时间说不出来话来,这、这不是阿宸吗?不对,这不是景王爷吗?

震惊的指着景逸宸,磕磕巴巴的说道:“你、你不是走了吗?怎么又回来了?”

苏若轻咳一声:“好了小枫,这些回去再说,还是先办正事吧。”

苏枫听见苏若这样说,只能狐疑的看了一眼景逸宸,然后去接待那个大人物去了。

既然苏枫在这里,那么苏华也就陪着苏若几人坐在了会客室的里屋,听听过程。

对方见到苏枫也觉得不可思议,不过并没有像那些没有见识的人一样,看轻苏枫,只当做不知道是哪个家族出来锻炼的人,两个人寒暄了一会儿,便开始进入正题。

坐在里屋的苏若很满意苏枫这段时间的成长,同时也得知了,这个男人的身份——京城御家的大管家御迟,四十几岁的样子,所以苏枫称呼他为御迟叔。

也算是机缘巧合之下,御家少爷御子初在禹县给家里人从名衣坊带回去几件衣服,结果让御家的几位夫人小姐很是喜欢,便派御迟过来,希望名衣坊长期提供衣服给他们,价格好说,只希望,名衣坊每次出来的新衣服,第一个卖给他们。

这件事情对于名衣坊自然是好事,御迟本以为苏枫会同意,结果苏枫说出了一大堆的理由,说这样做对名衣坊的不好之处。

无奈,御迟只能在签署的合同下将最后一个要求给划掉,下面还被苏枫填了一个,一切解释权归属名衣坊。

看着这几项条款的合同,御迟不得不正视起来眼前这个是有十岁的孩子,这人长大之后,绝对比御家的子弟还要强。

最后这件事情算是定下来了,苏枫本想要挽留御迟留在这里吃顿饭,结果被御迟委婉的拒绝了,苏枫也没有在为难,客气的送御迟离开了。

看着御迟消失的身影,立刻一变,像孩子一样跑到里屋:“姐,我刚刚表现怎么样?”

“很不错,长大了不少。”苏若摸了摸苏枫的头,笑道。

“对了姐,你打算什么时候走?”突然想到这个问题,毕竟苏若那里的事情要比他这里多得多,不可能陪着他们留在这里。

“说不好,我看看这里的情况吧,不过我打算在这里开一家醉仙楼。”和醉仙楼的刘掌柜合作的事情,苏若很早就写信告诉了苏枫,还让他在这边做一下考察,她已经打算未来将商业这一块全权交给苏枫,所以现在自然要尽可能的锻炼他。

“哦,地方我是看了,就是不知道行不行,还想着和姐姐说,但是又担心姐姐那边太忙,就没有问,要不我们现在看看去。”苏枫原本就对商业这东西很是感兴趣,而且对经济敏感,再加上苏若在这里,自然是迫不及待的想要带着苏若去看看。

苏若拉着兴奋的苏枫,笑道:“那件事情等等吧,我还在在这里住一段时间,不着急,还是先去看看二哥吧。”

“哦,对了,把二哥给忘了。”苏枫懊恼的拍了一下自己的头,然后说道:“姐姐,你不知道,二哥最近可是用功了,先生说,二哥明年恐怕就可以去考试了。”

“是吗,那真是太好了,大哥也说明年打算去当兵。”苏若笑道,对于自己这一世能有这么几个好哥哥好弟弟,是真心的感谢上天。

“快走吧,二哥就在书院,看见姐姐肯定会吓一跳,然后温柔的揉揉姐姐的头,说‘妹妹,这是想二哥了?’嘻嘻……”

苏枫学着苏瑾的声音,别说还真是挺像的,以至于太过投入,出门口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了人。

苏枫被苏若教育的很好,赶紧礼貌的道歉:“抱歉,我没有看见。”

那妇人看着地上的衣服,一脸怒气:“一句道歉就完事了,你看,衣服都被你弄脏了。”

苏枫看着地上的衣服,也知道是自己不对,歉意的说道:“这样吧,夫人再这里挑选一件,我出钱,就当做是我赔偿给夫人的。”

“你出钱?”那妇人打量着苏枫,见苏枫身着还算是华丽,微微蹙眉道:“我也不为难你,把那件给我买下来,这件事情就算了。”

顺着妇人的手指看过去,苏枫眯起了眼睛,淡淡的说道:“夫人再另选一件吧,那件衣服是非卖品。”

那件衣服是苏枫亲手设计的,自从看了苏若设计的几件衣服之后,苏枫便也试着设计,这是苏枫的处女座,他对这件衣服很满意,所以就命人做出来了,打算送给苏若,结果掌柜的一见,非要在这里摆上,说是吸引别人的注意,对于店里有利,苏枫也就没有拒绝,况且只是摆上而已,结果今天居然还遇上了这种事情,那是给他姐姐的,怎么可能卖给别人?

“你不是说我随意在这里面挑一件的吗?怎么现在说话不算话了?”那妇人嘲讽的看着苏枫:“小小年纪就学会吹牛,长大了还怎么得了?”

“郑夫人的话未免也太过分了吧,那件衣服从几天前摆上去就已经说明了是非卖品,你非要选那一件不是故意难为人家吗?”谁也没有想到半路居然会杀出一个程咬金,看着眼前的妇人,看起来比这个郑夫人年龄稍小一点,眉宇之间带着一股英气,让原本美丽的她变得更加有韵味。

“这是幽州城守尉贺之舟的夫人。”苏枫给苏若解释道:“那个郑夫人是幽州首富郑千万的侧室,两人一向不和。”

“你倒是挺清楚的。”苏若嗔怒的瞪了一眼喋喋不休的苏枫。

苏枫嘿嘿一笑,也不敢在说什么了。

“我当是谁呢?原来是贺夫人,您这是又过来打抱不平了?”郑夫人目光从苏枫的身上转到贺夫人身上。

看着两个人舌剑唇枪的来来往往。

苏若一手拽着景逸宸,一手拉着苏枫偷偷地溜了出去。

苏枫看着苏若挽着景逸宸的胳膊毫无愧疚的样子,瞪大眼睛,对着苏华问道:“我们这样走行吗?她们俩不会打起来吧?”

“那就不是我们该操心的了,那两个人,以我们现在的势力最好谁也别得罪,这样是最好了。”苏华分析道。

苏枫点点头,有些懊恼的拍拍自己的头:“你说我怎么就撞上了那个母夜叉,真是有够倒霉的。”

“行了行了,快点跟上去,一会儿那两个人也把我们给扔下了。”

苏枫看着前面的苏若和景逸宸,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可是一时之间又想不出来到底是哪里不对,只能狐疑的跟了上去。

苏瑾和苏枫所在的书院是整个幽州城最好的书院——瀚轩书院。

这瀚轩书院就算是在整个天启皇朝也是排的上名的,几人步行着一路走来,整整走了一个多时辰,没办法,谁让开始的时候苏枫没有告诉他们这瀚轩书院是在山上。

也幸好几人都是练过的,除了苏华有些气喘吁吁,其他人都是面不改色的样子,这让苏华一阵羡慕嫉妒恨,大喊‘天公不公平’。

山上的气温有些低,不过几人这么走下来倒是出了不少的汗,最终来到瀚轩书院,不愧是天启皇朝数一数二的书院,整个书院的气氛都是那样的静默,在这山上,及其安静,偶尔听见断断续续的鸟鸣树声,再加上空气之中留露出的书香气息,竟有一种与世隔绝的感觉。

高门之上的牌匾上刻着龙飞凤舞的四个大字——瀚轩书院。

“姐姐,就是这里了,今天好像有比试,所以才这么安静,要是往常,你一定会听见朗朗的读书声的。”苏枫解释道。

苏若看着苏枫,狐疑的问道:“有比试,你怎么还有空出来?”

苏枫挠挠头,小心翼翼的看着苏若的脸色说道:“我来之前二哥就和这里的院长说了,我只是过来读书认字的,不用对我太高要求,所以在这里我是比较自由的,平日里只要请个假就能出来,像这些比试,愿意参加就参加,不愿意也不勉强。”

“据我所知瀚轩书院及其正规,即便是那些纨绔子弟在这里也没有这种特权的吧。”苏华开口道,这个书院曾经他本来也想过来的,结果人家根本就不要,那规矩多得是,怎么会破例给苏枫这么好的特权啊?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苏枫得意的说道:“这多亏了我二哥,我们进书院的时候我二哥可是考了第一,有些见解连这里的先生都自愧不如,所以二哥就提了让我随心所欲的在这里的要求,开始他们还不同意,结果我二哥那温文儒雅的性子,居然拉起我就离开,说什么去的书院,当场院长就破例同意,当然这些还要感谢姐姐给二哥的那些书。”

说到这里,苏枫很是讨好的看着苏若。

“你倒是诚实。”苏若笑了笑,也没生气,有些东西若是自己不愿,别人再怎么逼迫也是没有用的,反而会使其出现逆反心理,不过这作风的确是和二哥很像。

“走吧,进去看看。”

几人一起走了进去。

果然如苏枫所说,里面几乎是一个人也没有,安静的很。

“比试的地方在哪?”苏华问道。

“在后山。”苏枫说着带着几人去了后山。

苏枫所说的后山其实就是书院的后院,只不过很大,此时在一个高台的周围围着很多学生,院长和学院的先生坐在高台之上,两个学生分别背对着写着什么。

苏枫带着苏若几人挤进去,苏若一眼就看见了高台上自己的哥哥。

旁边的苏华捅了捅苏枫,问道:“他们这是在干什么?好像是高人对决的样子。”

“这是书院比试的一种形式,我们书院的院长不喜欢那种死气沉沉的读书声,所以便建立了这种游戏式的比试,上面是两个人对决,院长出题,两个人写,最后由院长和几位先生评判,输的就扔下那个绣球,下面的人谁接到谁就上去和赢的人继续比试,这样不仅相互切磋,还娱乐身心,不得不说瀚轩书院能有今天的成就绝非偶然。”苏枫抱着胳膊给苏华解释道。

众人将注意力都放在苏枫这里了,以至于再抬头的时候上面已经比试完了。

很显然苏瑾赢了比试,那个输的人很有风度的拿起了绣球,然后向下面抛出去。

一旁的苏华眼珠一转,像是算计着什么,看着那绣球突然一伸手,然后一拍,只见那绣球直接掉进了苏若的怀里。

苏若无语的看着绣球,然后又看看始作俑者的苏华,感受到众人的目光,彬彬有礼的走上高台上去,很是歉意的将绣球放在院长桌子上:“院长,很抱歉,我们不是瀚轩书院的学生,只是过来感受一下瀚轩书院的书香气息的,多有打扰了。”

院长打量着苏若,一脸笑意的说道:“无碍、无碍,都是学者,既然绣球到了公子手里,若是公子不嫌弃的话,就在这里切磋一场吧,感受一下,免得留下遗憾。”

见院长这样说,苏若也不好拒绝,只好点头:“恭敬不如从命,若有什么不对之处,还望赐教。”

老者点点头,对着苏若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苏若走到苏瑾面前,轻笑一声:“二哥,一会儿可要手下留情啊。”

原本看见苏若的第一眼苏瑾就认出来了,眼底的激动自然让人看得清清楚楚,现在听见苏若的称呼,众人算是明白了,这个恐怕就是苏瑾的弟弟了。

上面坐着的院长和几位先生也是一愣,然后全都是一脸期待的表情,这苏瑾可是百年不遇的天才,如今这个少年居然是苏瑾的弟弟,同为一门,相信也不会差到哪里。

苏瑾抑制住心中的激动:“没想到三弟居然来了,二哥也想知道三弟如今到达什么程度了,希望三弟成全啊。”

意思就是不用给他留面子,好好表现。

苏若点点头,笑道:“那我就不客气了。”

说完,两个人都背过身去。

院长站起来,宣布题目:“这次的题目是以酒为诗,不知道苏三公子会不会?”

苏若想了想,点点头:“略懂。”

院长笑道,“那么就请开始吧。”

苏瑾想了一下便提笔写了起来。

其实苏若哪里会什么古代的诗啊,也就会写一些公文,或者现代的自由诗,现在让她写诗,不是为难她吗?

她还以为会出一些关于天启皇朝的发展啊,意见啊,什么的,结果居然是写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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