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青衣社(1 / 2)
看国足比赛耽误了时间,不过好在赢了,总算不亏,嘿嘿。
正文:
量下村东郊小树林,苏七和常石磊在这里休息。
太阳就在头顶,树顶上知了拼了命的叫唤。树干,树枝和叶子上爬满了蝉蛹蜕皮之后留下的壳。
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紧身衣那帮城里人离开之后,这里根本就没有人来过。
苏三他们又可以轻轻松松的过来抓蝉蛹,补充宝贵的蛋白质。
刘大娘的猪一天就吃完了。不是苏三他们贪心,而是没有保鲜手段。为了这点猪肉,发动宝贵的发电机是不值得的。
熏肉和腊肉可以让肉制品保留的长久一些。不过,地处华北平原,太行山麓的苏三他们,谁也没有这样的经验。村子里根本就没有这个传统。
倒是腌肉可以长时间保鲜,考虑到蛋白质补充和能量消耗,腌肉远远不如蝉蛹。初秋马上来临,地里会有许多的蚂蚱,蛐蛐,蚱蜢。这些都是可以改善饮食的首选,那点腌肉大家还看不上。
常石磊和苏七做过一个实验,丧尸们只对鲜血和肉制品有反应。植物类的东西,不管生的熟的,一律视而不见。
比如,在旷野里烤红薯,烧花生豆,烤毛豆都不能吸引他们的注意。
中午时分,苏七在树林里挖了一个坑。从玉米地里掰了五个鲜玉米,简单的把外皮和猫须去掉之后,点燃火焰。
等底部有了熟火,再把带着玉米皮的玉米棒扔进火堆,再添柴火。等火烧旺之后,用土把火堆覆盖。
20分钟之后,香喷喷的玉米棒就出炉了。
因为带着玉米皮的原因,玉米棒就跟煮过的一样,别提多香了。
现在这个时候,玉米刚刚出豆,正式煮玉米的最好时节,等过一个星期,玉米粒饱满之后,再煮就没味道了。
“原来还能这么煮?”
常石磊接过苏七递过来的玉米棒,眼睛放光的说道。
苏七自豪的回答:
“不懂了吧,煮玉米算什么。等玉米收获的季节,地里全是蚂蚱和蚱蜢。抓住一只,把肚子去掉,拿一颗花生豆或者几个毛豆插进胸膛,放进火力一烤,吃进嘴里香喷喷,嘎嘣脆,那才叫美味!”
苏七自己说着都流起口水来,别说常石磊这个城里人了。
“对了。”
苏七接着说道:
“今天见的那个人觉得怎么样?”
常石磊把嘴里的玉米粒嚼完,看了看量下村最东边的那户人家。
人家里有两个跟他们一般大的男孩,除此之外还有他们的父母妻子,一共六口人。因为兄弟俩同时在丧尸爆发之前结婚,孩子暂时还没有。
常石磊和苏七潜进村庄外围的时候,正好跟他们搭上线。
经过一番交谈,常石磊决定吸收那位叫做王宝山的弟弟。
这位王宝山就成为他们这个秘密组织第一位招收进来的成员。
“人很机警,人品不错。是个可以信任的人。我决定吸收他,你觉得如何?”
苏七毕竟是两位元老之一,征求他的意见是应该的。
不过苏七可没有这个心思,让他干活行,管人就算了。
苏七把手一挥,不耐烦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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