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大难不死(上)(1 / 2)
康斯呻.吟一声,睁开眼睛,入眼的第一事物,就是眼前有点矮小的稻草屋顶。??我活下来了?
有了这感悟后,康斯开始习惯性的检查自己的身体。
四肢都被麻布包裹、木棍夹起来,凭着散发的草药味,康斯可以断定那是专治断骨伤筋的草药。
察觉全身上下除了脖子以上能动外,其它全都无法动弹,康斯不由苦笑,虽然活下来,但相信四肢都断了吧?
康斯知道自己是怎么受伤的。
跳下悬崖后,他非常不好运的被狂风一刮,在陆地降落,如果不是茂密树林那如密网般的树枝接住了自己,恐怕会当场摔成肉酱。
不过如果不是自己察觉不对,在冲向树枝时,手脚并用的攀拿树枝,减轻下坠的力度,那恐怕也会当场撞死了。
“爷爷,那命大的家伙醒过来了!”
康斯眼前一暗,接着一个童音响了起来,流浪过许多地方的康斯,立刻听出这是埃斯特大陆语。
虽然整个西方的语系都差不多,但还是有明显的差别,没有学习过的人根本不会说,也听不懂其它国家的语言。
“不要这么没礼貌,要叫人家大哥。”一个有点苍老的声音说道。
那童音则辩解道:“什么大哥,谁知道他是不是大叔呢?再说他确实是命大的家伙啊,这么高掉落下来都没摔死,不是命大是什么?”
随着两人的声音,一老一少走到了康斯面前。
年老的那个大约五六十岁左右,头发胡子都已经发白,满脸的风霜让他显得很苍老,但那结实的手臂和挺拔的身躯,让人明白,老人的身体里,有着不下于年轻人的力气。
穿着打扮很简单,上身是没有染色、黄旧的麻布衣,下身则是黑色麻裤,脚上是用兽皮和麻绳捆绑做成简陋长靴。
而年小的则挂着鼻涕、身高只到老人腰间、穿着一件中间用麻绳一捆,分上下的短袍麻衣。
是个十来岁的小男孩,他的发色是黄褐色。
很常见的一种发色。
“年轻人,你还真是命大,这么高摔下来,居然只是四肢骨折外加内部受伤而已,不过你放心??”
年老的那个还没有把话说完,那个小孩就插嘴说道:“在我爷爷的拿手本事下,你就安啦,用不了两三个月,你就可以完好如初、活蹦乱跳!要知道我爷爷不但是曼特斯森林最好的猎手,也是曼特斯森林最好的药师哦。”
“不要自吹自擂。”年老的先敲了小孩脑袋一下后,才对康斯说道:“年轻人,你安心养病,养好身体才想其它的,对了,我是安克?雷伦特,叫我安克大爷就行了,这个是??”
小孩挺起胸膛,抬头语气骄傲的抢先说道:“我是比尔?雷伦特,叫我比尔就行啦。”
康斯吃力的张开嘴巴,用不是很熟练的埃斯特大陆语说道:“我叫康斯。”
“康斯?你的姓呢?”比尔一脸好奇地说。
不过这话才出,就被安克打了下脑袋,把他赶到一边去后,才向康斯道歉:“向您道歉,那小家伙老是喜欢炫耀他的姓氏,并不是有意冒犯。”
康斯抖动一下嘴角,露出个笑容说道:“没关系,我是个孤儿,名字还是自己取的??谢谢您救了我。”
安克大爷笑着摇摇头,还没有来得及说话,就被赶到一旁的比尔又忍不住抢先说道:“救命之恩你就不用在意了,我爷爷肯定会说是举手之劳而已,没办法,谁叫我爷爷是个助人为乐的老好人呢。”
安克大爷对孙子的性格只能无奈的摇摇头。
“不管怎么样,我还是非常感谢您的救助,相信安克大爷的家族,一定是非常有名望的贵族。”
康斯会这样说,是因为在西方语系的国度里,姓氏是贵族家庭出身的人才拥有的,平民根本不可能拥有姓氏。
安克大爷苦涩的一笑:“那是许多年前的事了,现在我只是一个普通的猎户??雷伦特这个姓氏,是个记忆中的荣耀而已。
“好了,你内腹受了撞击,还是不要说那么多话,好好休息。”
他说完就带着孙子离开了。
“康斯大哥,这是鹿肉汤哦,可惜现在你还不能吃肉,不然你就可以尝尝烤肉的味道了。”比尔一边给康斯喂汤,一边说道。
康斯含笑喝着汤,他没有再对比尔和安克大爷说什么感激,只是把这件事情,默默的记在心中。
对这两个恩人,康斯知道,自己可以随时为他们付出生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