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三章 猪口余生(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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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人正手忙脚乱的拨弄着漫天飞扬的鸡毛,突然额头上一痛,脸上热热的,红色的液体遮蔽了眼睛,她伸手一摸,是血。

“死鬼!那贱妇要杀你老婆了!赶紧过来宰了她!”

妇人撕心裂肺的喊着,潘金莲慌得心中抖颤,手脚发软,想着昨晚妇人跟李鬼做的那档事儿,若然自己被抓了,定然要失去清白。

想到这里,心中一热,也不知哪里来了狠劲,举起石头,在妇人头上连敲两下,啪,妇人软绵绵的跌倒在地,不再有声息。

潘金莲仍旧拿着石头,慌忙向西边逃走,她在紫石街家中经历过手中没有武器差点给西门庆强X的事情,如今担心李鬼出现,手中有石头,要杀他是不可能,自杀总是可以的。

潘金莲跑了十余步,浑身都是汗,一股热气涌到脸上,火辣辣的,头脑倒是清醒了许多。

“李鬼贪财,已经离去有一炷香时间,他急着要去敲诈二郎五百两银子,起码走了三二里路,树林茂密岂能听到妇人的呼救,我是多虑了!”

“我不能走,要等多一阵子,万一那李鬼经过昨夜的疲倦,走着走着竟然在路旁睡着了,偏偏给我遇上,怎么办?”

饶潘金莲是个正直的女人,可到了这等紧急关头,也是能想到许多凶险,她停住了脚步,想着等多半个时辰再出发,也不回快活林,先到孟州府叶孔目家,拜托他带人来找晴儿,这样做,一来可以更加迅速找到晴儿,二来也避免自己在孟州道遇到李鬼,她想法十分细密,偏偏是忘记了李鬼根本就不认识她,况且孟州道多豪杰,就算碰到了,也就碰到了,不会有任何的事情发生。

潘金莲站在原地,忍不住喵了十余步外的妇人,只见她趴倒在地,地上满是鲜血。

“我杀了她?”

潘金莲从未杀过人,便是在大户家,抓个鸡是可以,杀鸡也是要请其他男仆人代劳的,此刻冷静下来,想到自己杀了人,如何不恐慌,她心地善良,也是十分不忍。

想了一阵,潘金莲还是倒回去,她不敢弯腰去碰那妇人,用脚尖轻轻的踢了一下,惴惴道:“娘子,娘子。”

妇人没有回应,潘金莲心中一沉:“她死了?我要杀头么?”

她也顾不得许多,蹲下去,将妇人翻过来,只见她满脸是血,已经看不清脸面了,潘金莲摸摸她胸口,“谢天谢地,还有心跳。”

看着她没有死,潘金莲也不害怕了,心想着要替她止血,不然她真的要死了,可左右一看,也没有什么药草,妇人家里有没有伤药她不知道,也不敢去找寻。

突然灵机一动,跑到昨日李鬼烤羊的地方,胡乱抓了几把木灰,又飞快跑回去,用木灰捂着妇人额头上的伤口,木灰很快给鲜血冲散了,可鲜血流的也没那么凶。

她知道这个方法凑效,十分高兴,又跑去抓了几把木灰,终于,妇人的伤口没有流血,潘金莲心想地面湿润,任由她躺着,吸收了地气和湿气就算止住了鲜血,终归还是要死的。

潘金莲为人良善,此刻记挂着救人,竟然忘记了妇人要害她,双手绕过妇人的腋下,将她拉到屋子里,妇人身体十分沉,潘金莲也是一夜未吃过东西,累得瘫倒在地。

良久才喘顺了气,再把妇人拖回房间,刚进房间,一股浓浓的气息涌入鼻子里,令她脸红心跳,她虽然是黄花闺女,也知道那是李鬼跟女人欢愉后留下的气息。

她也顾不得许多,含着羞将妇人放到床上,也不敢去碰那被子,生怕沾惹到什么,跑出去拿了扫帚,用扫帚将被子盖在妇人身上。

她好人做到底,拿了毛巾替妇人摸干净脸上的血迹,只见她一张脸白得令人害怕,那是失血过多的迹象。

潘金莲连忙跑进厨房,用黄糖冲了一碗糖水,心道:“若然妇人喝了糖水,醒转过来,又要对付我,怎么办?”

她想想也不行,在屋子里找来一条麻绳,用扫帚将妇人身上的棉被挑开,将她的手脚都绑住。

刹那的变故真的可以令一个人成长,潘金莲如此单纯的一个女人,此刻也学会了这等手段来保护自己。

她喂了妇人喝下糖水,妇人悠悠醒转,张开眼睛,先是一愕,随即回神,她知道是潘金莲救了自己,“娘子,谢谢了!”

“我走了!”

潘金莲不敢跟她说话,看她醒转,立即走出房间,经过一番折腾,她是浑身无力,想着刚才进厨房,锅子里好像有锅巴,也顾不得许多,走进厨房,把锅里的几块锅巴抓起来,舀了一瓢水,和进水里,连水带饭的吞进肚子里。

竟然也十分香甜,吃完锅巴后,她有了精神,心念一动,跑去羊圈旁,抓起一把木灰,把自己一张俏脸都涂黑了,想着就算遇到李鬼,起码给个丑陋的样子他看。

她涂完脸,看看天色,将近辰时,定定神,辨认了天边霞光的位置,顺着反方向走去。

她这里来走得十分艰难,走得慢担心后面有人追来,她不知道李鬼那一伙人,是不是只有夫妻两人,万一有其他同党呢,走得快,又担心李鬼半路累了,在休息,若然遇到了,真是方出狼窝又陷虎穴。

潘金莲想不对,在地上胡乱捡了一根尖锐的树枝,紧紧握着手里,万一遇到李鬼,他要行不轨,自己立即用树枝刺穿喉咙。

常言道:“饥不择食,寒不择衣,慌不择路,贫不择妻。”

又有人言:“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潘金莲此刻是慌不择路,步高步低的走着,她一心只是留意着树林里草丛中有没有李鬼的踪迹,却没有留意到脚下的状况,突然脚上一空,心中随即一阵空虚的悸动,嘭,身体重重往下摔去,摔得她七荤八素。

待她缓过神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掉进一个坑洞里,双脚小腿上一阵刺痛,也不知是掉下来时候刮伤了,还是碰到方才手中的树枝刺伤了。

她抬头一看,那坑洞有一丈多深,自己是无论如何也爬不出去,不禁心中一阵酸楚:“晴儿和我都困在树林,我还乱闯到了野猪林,即便是二郎心急出来找寻,最多也是在蘑菇山找寻,此刻不要说坑洞有一丈余,我爬不上去,就算只有五六尺高,我双脚痛得厉害也是能以成事,看来我是要活活被饿死在这里了。”

“哼--哼--”

潘金莲正慌乱间,身旁突然传来一阵异动,夹杂着浓浓的气息,还有尖锐的叫声。

“妖怪!”

潘金莲第一反应,以为遇到了妖怪,可那妖怪的声音十分像自己小时候喂养过的猪叫声,她借着晨色,往坑洞另一边看去。

咯噔!那里果然匍匐着一头四五百斤中的黑猪,只是在它的嘴巴里面伸出两颗獠牙,那是野猪!

潘金莲慌忙双手用力在地上往后撑着,一直到了坑洞边缘,身体紧紧的贴着坑洞,“哎,原来我不是饿死,而是给那野猪的獠牙刺死!”

潘金莲看着野猪那白森森的獠牙心中充满了恐惧,她刚才捡来的树枝掉落在野猪身旁,她不敢过去捡起来,便是捡起来又如何,她曾听父亲说过,一头野猪便是十余名汉子也未必能对付。

猎户抓野猪都是用陷阱,有的陷阱里面还放了捕兽夹,就算捕兽夹把野猪夹住,猎户们仍旧是要在上面用猎叉将野猪刺死,方敢将之捕捉。

虽然是浪费了几十斤的猪血,可总好过人流血,可见野猪是十分强悍的动物,自己跟野猪在一个不足一丈宽的陷坑里面,是必死无疑。

潘金莲思前想后,不禁感怀身世:“我自小没了娘亲,由爹爹照顾,也算有温暖,可惜爹爹在追逐偷羊的野狼时堕落山崖死了,我七八岁便要做丫环,伺候大户,待遇到二郎,以为否极泰来,结果上天还是不眷顾,要我死于非命.....”

她自怨自艾,可过了良久,野猪仍旧趴在地上,没有对她攻击,她在仔细打量,不禁喜道:“谢天谢地,原来这头野猪两条后腿给捕兽夹夹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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