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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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有人曾问过我:白痴作者,为什么你的朋友全是这个档次的人?????????!!!!!!!
我含泪作答:我……我是社会底层人,只能交到这个层次的朋友。
那人继续追问:那你TMD就不能稍微有点追求?
我正色道:其实我也想和资产几千亿的人交朋友,但是他们好像并不想和我交朋友,所以我替他们惋惜了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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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谋士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但是到底采用哪条妙计,还得由我这个主公来行使最终决策权。
我与我最亲信的两位心腹,大斌和小伟,在充分考虑了天体引潮力以及南非地震等狗屎因素之后,进行了最后的磋商。
我决定:采纳喽罗丙的计策。
大斌和小伟表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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喽罗丙受到主公的重用,两眼泛着激动的泪花。
喽罗甲和喽罗乙因为不受主公宠幸,非常沮丧,就像霜打的茄子一样颓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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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时间,喽罗丙跑到李虫子宿舍,发现李虫子不在,便以找一位童鞋借钱为由,瞅个空档,趁人不备掀开李虫子的褥子,从一堆好几个月没洗的袜子中选出两只颜色最黑的。
他把袜子左右各一只塞进李虫子床上的外套口袋里,再将外套口袋里的那只手绢拿走扔掉。
我且请问各位看官,为何要这样行事?
因为李虫子和胖妞为了在别人面前大秀恩爱,他们吃零食喝饮料的时候,经常是胖妞依偎在李虫子怀里,吃喝的差不多了,胖妞就从李虫子口袋里掏出手绢擦嘴。
他们这一动作都可以输入电脑程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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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一句诗:你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桥上看你。
此时用这句诗来形容李虫子和其夫人李胖氏,那真是再恰当不过了。
李虫子和胖妞坐在操场的木凳上调情。
尾随其后的我们去看李虫子和胖妞出丑。
现在是第一节晚自习下课时间,天已经黑了,光线非常暗淡,这对狗男女将共同度过他们这一生中最有纪念意义的夜晚。
6分钟37秒之后,胖妞吃喝够了,伸手到李虫子兜里--拿手绢--擦嘴。
动作一气呵成!
悲剧就在电光火石间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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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妞对李虫子大打出手,挠了李虫子满脸花。
大耳光子扇了不下二十个。
“臭死了臭死了!你真TMD恶心!呸呸呸!”胖妞一边怒骂,一边呕吐。
留下一脸懵B的李虫子不知所措。
我们全都笑抽了。
其实我们也不想笑的这么夸张,但是实在忍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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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虫子这头野猪发了疯一样的和我们打架。
后来他还花了好多钱找校外的痞子打我们。
后来我们也凑了一万多块钱找痞子打他们(我出80%,大斌和小伟各出10%)。
幸好这事学校不知道。
否则我们都得滚蛋。
李虫子又带着他手下的小怪们和我们在食堂打过三次架。
由于阵势闹的太大,惊动了学校,主任让我们招出所有参与者。
我们的人非常讲义气,死活不招。
主任说,全部滚回家反省,谁先招,谁就先回来。
喽罗甲、喽罗乙、喽罗丙发了疯一样的互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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