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六十章 遇故人(2 / 2)
钟家堡这样的乡下,寻常鲜少会有外人涉足,偶尔来了张新鲜面孔,总是很容易便引起整个村子的好奇,甚至引起整个村子中人的集体围观。
李清雨虽然并不能算作是村子外的外人,但是这么长时间的凌霄派生活,早已经让她的外貌和气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和原先那个邋遢怯懦的小村姑也早已有了天壤之别。
更别说她身上穿着的那身粉嫩嫩的衣裳。
要知道,钟家堡可是没有人会穿颜色那么鲜亮的衣裳的。
长时间的贫困和荒凉,让整个钟家堡都笼罩在一片灰黄色当中。
灰黄色的天,灰黄色的地,灰黄色的房屋泥土,灰黄色的人。
倒不是有什么规定亦或是习俗说钟家堡的人不能穿颜色鲜艳儿的衣裳,大家之所以总是一身灰黄,其主要原因还是因贫穷。
这么说起来也是挺心酸的,在生产力水平十分落后的古代,颜料都是一种十分珍贵的资源。
同样材质、款式的一件儿衣裳,不同的颜色,其价格便也会有十分大的差距。
虽然说人人都爱美,但是可却不是人人都有追求美的资本的。
就像是钟家堡这样的贫穷地方,大家心目中的头等大事还是要填饱肚子,美不美的便也自然显得没有那么重要了。
加之这黑灰土黄的衣裳平常便是脏了也不容易显出脏来,自然便也不消得经常清洗。颜色漂亮的衣裳只要脏了看着便格外的明显,所以便得常洗。衣裳一常洗,便也不那么经穿了,同样的一件衣裳,若是黑灰色的可以穿得上五六年,白色的却只穿得上三四年。
大家还真被小看这一两年的差距,对于富人来说,这好像是在说笑,但是对于穷人来说,即便是这样的细微差距都是值得精打细算的。
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整个钟家堡都彻底被笼罩在了一片阴沉的灰黄当中,而李清雨也变得这样显眼,才刚一进村,便惹得了钟万三的主意。
四年的功夫,说长不算多长,说短,却也着实算不得短。
这四年的时间中,李清雨长大了,也长开了。
不过相比于她外貌上的变化来说,变化更大的却还是她的气质。
李清雨以前在钟家堡的时候是个什么样子,也不消得我多说了,现在呢,虽然还算不得真正独立坚强起来,可是却也早不是先前那个懦弱呆滞木讷的小女孩儿了。
也正是因为如此,所以钟万三是远远的看了李清雨许久,却愣是没有认出她来!
一直到李清雨慢慢的走到了自己家的门口儿,钟万三这才慢慢的缓过神儿来,这可不是李大根家的那个三傻子吗!
呦呵,这修仙派果然是不一样,那么一个人,不过短短几年的功夫,变化竟然这么大,大到自己都有些认不出来了!
不过——这三傻子她不是和永富一起在凌霄派修仙的吗?
怎么一个人回来了?
永富呢?
可是凌霄派发生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永富是不是也受到了波及?
我的这个老天爷呦,到底是发生了什么,可真是要急死个人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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