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八章 冤情(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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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在女子书院与李云清聊天,李云清提起了杨可馨就要离开的事。

杨可馨在李家住了些日子,与李云清逐渐的熟悉了起来。两个人年纪相仿,有许多共同的话题可谈。一开始李云清见包拯带着杨可馨一起回到天长县,觉得这个姑娘可能是对自己地位的一种威胁。

随着时间的增长,李云清听了杨可馨对她讲做为将门儿女婚姻的必然命运。他们将来一定会因为联姻而出嫁,嫁给自己从未见过面的那些纨绔子弟。这让李云清对她有了许多同情。转头觉得父亲对自己还是很不错的,没有借自己去攀附权贵。给自己选择了夫婿,也没有立即嫁出去,而是与包拯有了更多的接触机会。

这个包拯虽然脸黑点儿,其他方面还算是不错的。有学识中了进士,被任命为了天长县知县,这在文人中也算是比较优秀的。而且这包拯好象比其他人更加聪明,有许多的奇思妙想别人连想都想不到。可是自己一开始就明确表示反对这门婚事,如果这时答应了是不是很没面子。还好上次提了家财十万贯的条件。可这包拯真的十分能赚钱。李云清从替包拯管账之后明白了包拯怎么由一个穷小子一步步有了今天的家产,虽然现在还没有十万贯的家财,可这也是迟早的事,如果到了那一天可怎么办呢。

李云清提完了杨可馨就两眼发直的看着包拯发呆,这可把包拯吓坏了。

心想,不至于吧,我与那杨姑娘没什么的,除了为他制造了一杆长枪什么也没有干,并且将门与一个小小县令还是有很大差距的。自己再努力升官也不会进入将门杨家的法眼的。

包拯是个很念旧的人,属于自己的一切都舍不得失去。更别说这个上天定好的老婆了。

“云清,云清,你在想什么呢?”包拯急忙将李云清的思绪从胡思乱想之中叫了回来。

“哦,我在想可馨走的时候怎么送她。”李云清不好意思的掩饰着自己的失态。

包拯与李云清又谈了下学校的事,书院的学生在门口探头探脑的来看,她们想知道知县大人与老师有什么话要讲这么久。包拯这才告辞出来离开了女子书院。

回到县衙自己的房间,包拯的心情平静了一点儿,回想着自己到大宋将的这段时间还是挺顺利的。改变了以前的生存状况,而且还交了很多朋友,有了一个未婚妻。生活全部向着美好的方向发展着。这一切当然离不开随时在自己身边的那位神仙静静的帮忙。

“静静,出来啊。”包拯轻轻的呼喊着。

“让我出来干什么?是想留住可馨姑娘不走吗?”静静虽然不出声,对于包拯的一举一动可全掌握的很清楚。

“不是的。可馨姑娘要有自己的生活,留在这里也不是办法。我是想问问你有没有办法将丁明启法办。”包拯现在最不痛快的就是明知丁明启就是凶手却不能将他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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