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四章 弑神弑鬼弑佛(1 / 2)
理了理思绪,他开始了快速答题。
首先,他将“请示”和“报告”这两个词用古语释义稍微解释了一下,算是有些古语新解、立意新颖的味道,然后就把当年困扰他很久的这个小例子完全举了出来。从刚开始在这个问题上频频栽跟斗,一直到最后,才算是搞清了的整个过程,一笔带过。
接下来,他开始点出二者区别。
所谓“报告”,就是只需要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知晓就好,是一个告知性的文种,对上级机关批示没有必然的要求,也就是说上级领导看了报告,只需要划个圈,表示知道就好,不用表明“行”还是“不行”的态度。
而“请示”就不一样了,所谓“请示”,必须是因事而请,请上级领导机关示下“可”或“否”。接到这个“请示”之后,上级领导机关是必须作出批复的,是否的态度必须明晰。
正因为如此,报告的最后只需缀上一句“特此报告”即可,而请示的最后必须写上“妥否,请示”。
最后,他特意强调了一下通过实践的摸索得来的经验,那就是公文规定上虽然很明确,但是在实际中却非常容易混淆、导致经常犯错的两个问题。
一是“请示”和“报告”有一个很容易忽略的不同点。在报告中,可以就一个也可以就多个事项进行报告,而请示则不同,需一事一请示。因为若是多个事项共同请示的话,要是上级机关只同意其中一项而不同意另一项,那么在整体请示件中就没法表达“可”或“否”的态度了,所以必须一事一请示。
二是“报告”可以提建议,却严禁夹带请示事项。有时,报告撰写人图方便,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之后,提些建议,然后“夹带”写上请示上级机关批准的事项,其实这是一种特别常见的错误。撰写人以为这样可以省去单独写请示的麻烦,却适得其反。按照公文规定,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报告是不作批复的。因此“夹带”在报告中要求批示的内容,就可能变为“泥牛入海”。即便上级机关阅读报告发现了这种“夹带”,告知必须就有关事项另以请示行文,也会因此延误了办事时间,得不偿失。
这一题答到了这儿,算是完成了。
又看了一下时间,用了不到十分钟,照这个速度下去,只需要再有二十分钟,就能把简答题统统答完,着力对付最后一个大题了。
很快的,他开始琢磨起第三道简答题。
第三道简答的题目是:如果你的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意见不一致,你如何处理,请结合实际情况说明。
又是一个结合实际情况说明!
他想了想,愈发开始佩服这次的出题人来。按照常理来说,这样的题目,考察的是考生处理复杂人际关系的能力,一般都会放到面试中去。可这次竟然放在了笔试中考,说明出题人还是很具匠心的,把笔试和面试的原有框架打破,全面考察考生的多方位能力,绝对是一种创新。
西京什么样的人会有这样的水平?虽然说是组织部会同人事局、双高中心等好几家联合出题,可是谋议可资于众人,而决断须归于一将,起主导作用的肯定只有一个人。这人绝对是个高人,难道曾经受过王亦选的亲自点拨?
他没敢太多想,眼下还是需要屏气凝神,专心应答才好!
经过短暂的思索,他大概理清了自己的答题思路。
他的脑子很清醒,这样的题目,在答题之前就必须明确一点,不能直接进行“是”或“非”的作答!
这是因为本题一开始就设置了一个无解的圈套!
主要领导,一般是指单位的一把手,说一不二,具有绝对权威。而主管领导呢,一般是单位的副职,分管该项工作。也很厉害,是自己直接的顶头上司。正所谓现官不如现管,官大一级压死人。主要领导虽然霸道,可是毕竟中间隔着一层,直接对着的还是主管领导。所以这两个人,谁都得罪不起,他们的意见如果出现了分歧,这就是摆明了设置障碍,你如果直接表态支持谁,那就是自寻死路,死了活该。
这样的题目,必须正反两方面考虑,再说直白一些,得学会“打太极”,两头说和,以和为贵,把这个障碍点避开去,从自己身上找原因才行。
于是,他把要点一一答出,最后也不忘记结合了一下自身实际。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