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 / 2)

加入书签

苏锦文睁开迷蒙的双眼,她翻了个身,又顺势在床上用力的伸了个懒腰,然后眨巴眨巴眼睛,再随意的仰躺在她的小床上。

真舒服呀!她感觉身体的每个部位都在这个明朗的夏日清晨里重新精神了起来。

学校放暑假了,就在昨天,苏锦文用了整整一天的时间赶路,先从北京乘坐三个小时的飞机回到CD然后又乘两个小时的汽车回到她们县城,最后再从县城乘坐两个小时的班车回到苏家镇,再从车站走二十分钟路程,这才回到了位于苏家镇中心校教师宿舍大院的家里。

一路上的舟车劳顿,让苏锦文全身像散了架一样疲惫不堪,不过人年轻就是好,再怎么疲惫,只需倒在床上这么舒舒服服的睡上一大觉,就什么问题都没有了。

苏锦文慵懒的躺在床上,睁着一双大眼睛东一瞧西一看,看着卧室里熟悉的一切,看着那书架,那书桌,还有那贴得满满当当的一墙奖状,这里所有的一切,无不让苏锦文感到惬意和满足。

自从初中毕业去县城读高中至今,苏锦文呆在家里的时间就很少很少了,其实苏锦文还是很想念这间小屋的,因为它是那么熟悉和温馨,这间小屋,见证了苏锦文成长历程中经历过的所有骄傲与荣耀。

苏锦文,北师大哲学系研二的在读研究生,虚岁25,土生土长的苏家镇人。

六年前,苏锦文以文科623分的好成绩,考上了北京师范大学的思想政治系。

这可是苏家镇人自恢复高考以来,考出的最好成绩。

才女啊!当地人说起苏锦文,没有人不竖起大拇指的。

苏锦文的父母都是苏家镇中心校的老师,父亲苏世元是初中语文老师,写得一手好书法,在当地也是颇负盛名;母亲段英是初中英语老师,为人低调温和,在当地也是口碑极好的;这苏锦文呀,从小就聪明伶俐,尤其在读书这方面简直表现出了极高的天赋,小时候苏锦文要是在考试中得了第二,那在苏家镇,就没有人能得第一了。

所以,在这个小小的苏家镇,苏世元一家尽管清贫,但也算是当地响当当的书香门第,德高望重的。

以往的暑假,苏锦文一般是不会回来的,一是因为那些年她还狂热的爱着北京,所以根本无心回来。二是因为每次放假,她都会给自己安排各种勤工俭学,所以她也没时间回来。

而这一次,苏锦文回来,不为别的,主要是因为发小方芳要结婚了,婚礼就定在7月9日,农历6月初6,这是个吉祥的好日子。

方芳和苏锦文是邻居,两人从小一块儿长大。方芳的父亲方耀也是苏家镇中心校的老师,母亲是学校食堂的零时工。小时候的方芳有点儿胖,脑瓜子也不怎么灵活,学习成绩很糟糕,不过方芳的性格活泼,喜欢唱唱跳跳,所以初中毕业的时候,在父母的安排下勉强去读了个幼师,就在苏锦文高中毕业那年,方芳就幼师毕业了,如今在苏家镇幼儿园成了一名正式的幼儿教师。

别看方芳小时候长得胖,可是长大了的方芳居然还颇有几分姿色。大圆脸,大眼睛,一笑起来,圆乎乎的脸上两个大酒窝。她皮肤白净,身材高挑,全身肉嘟嘟的,很丰韵喜庆的样子。

苏锦文听段英说,这方芳要嫁的人啊,叫景山,据说景山是个成功人士,就是很有钱的主。不过他具体多成功,到底多有钱,段英好像也没搞清楚,当然了,她本身也不太关心别人家的这些事情。

苏锦文回来的第二天,方芳就亲自到她家里来问候她了。

方芳来得时候苏锦文正在家里睡午觉,那芳芳还是和小时候一样,总是人还没到声音就先到了,她那大嗓门老远的就把苏锦文给叫了起来,当她们俩在门口这么一见面,方芳马上就扑上来一把抱住了苏锦文,说:“锦文,你真的想死我了。”

锦文抱着方芳,还是像小时候一样,只是笑,却不说话。

两个人手拉着手去到沙发上坐好,方芳又说:“我知道你要回来,可你怎么也不提前给我打个电话,你告诉我一个准信的话我也好来车站接你嘛。”

苏锦文说:“知道你忙所以就没敢打搅你。”

方芳娇嗔的说:“嗨,就咱俩的关系,你还客气什么,我跟你讲哦,我买车了,所以方便得很。”

苏锦文听了脸上露出淡淡的微笑,说:“哦,真的?早知道真该给你打个电话的,昨天可真把我累坏了。”

方芳一听锦文说累坏了,马上就作出心痛的样子说:“哎呀,都怪我。”

苏锦文笑着说:“没事,这不平安的回来了吗?”

方芳听了便殷勤的说:“现在好了,以后你去哪里就告诉我一声,我送你,我跟你说哈,千万不要跟我客气!”

苏锦文笑着说:“行!”

方芳接着又说:“其实我都不在乎买这车的,都是景山的主意嘛,非要给我买,这不,就上个月才买的,迷你库派。”

苏锦文的脸上看不出喜乐,回答道:“哦!”

苏锦文微笑着看着叽叽喳喳的方芳,心里却并没有把她说的话当回事,心想不就是买车了吗,非要在我面前嘚瑟一回!

好朋友多年不在一块儿,两个人早已朝着不同的方向发展起来,如今的苏锦文是越来越有大城市里读书人的气质了,知性,文雅。而方芳,却越来越具有地方特色了,呱噪,闹腾。在苏锦文的眼里,今天方芳的打扮,也不敢恭维:一身大红的连衣裙,脚上一双同色系的细高跟凉皮鞋;脸上画着浓妆,也粘了假睫毛,搞得一双大眼睛更加的扑闪迷离;还有那头发,夸张的挑染出红、绿、紫三种颜色来,因为天太热,所以方芳就把她那长长的卷发在头顶上束成了一个髻。她实在是太艳丽了,乍一看,像只火鸡。

苏锦文看着喋喋不休的方芳,心里却在想着钱钟书在《围城》中说过的一句话:“生平最恨小城市的摩登女郎,落伍的时髦,乡气的都市化……”苏锦文在想着这些话的时候,脸上便露出了一份忍俊不禁的的神情。

回头看看苏锦文的打扮吧,和方芳比起来,确实朴素多了。这天苏锦文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加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七分裤,脚踩一双人字拖,头上的齐肩短发随意的用橡皮筋在脑后束成个马尾,一副简简单单的样子。

当然,这也是苏锦文惯常的打扮。

作为学生的苏锦文,一直都是很简朴的。

其实苏锦文长得也不错,虽然谈不上有什么惊艳之美,倒也是白白净净秀秀气气的,一副邻家女孩可爱的模样。

这时候段英从卧室里出来了,看见方芳高兴地说:“哟,准新娘子,怎么有时间到我们家来呀!”

方芳不好意思的对段英说:“阿姨,是我吵着您了吧,我总是改不了这大嗓门的习惯!”

段英说:“怎么会,阿姨就喜欢你这种活泼的性格,看看,你来了家里都热闹多了,不像我家锦文,总是闷不吭声的。”

方芳听了就呵呵的笑,说:“才女都是这样文静的,锦文你说是不是呀?”

苏锦文笑着说:“去!”

然后段英又问了些关于婚礼准备的情况,方芳都一一作答。

三个人在客厅正聊着呢,卧室的门又打开了,这一次是苏世元出来了。

方芳一看见苏世元马上就停止了说话,站起来很礼貌的招呼苏世元:“苏老师好。”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