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五章 最毒妇人心(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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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是一种领地性极强的动物,一旦在己方领地内发现其他族群的狼,为了捍卫领地,狼群会毫不犹豫的群起而攻之,不死不休。而且狼的嗅觉很敏锐,几公里外就可以嗅到其他狼的味道。莫说狼心,便是狼在某处停留了一会儿,身上遗留下来的味道都无法逃过其他狼的鼻子。刚才阿依加玛丽说把狼心挂在洛河美驹的脖子上,可以起到震慑作用。卫宏当时没反应过来,现在想想,这纯粹是扯淡!不光是扯淡,还是专门把自己往绝路上逼的阴招!

阿依加玛丽肯定一老早就料到那支最大的狼群在附近游窜,将狼心挂在马脖子上,为的就是吸引这支狼群的注意。一旦卫宏被狼群误认为入侵者,肯定会遭到围攻。只要卫宏葬身狼腹,那洛河美驹就自然而然的归了阿依加玛丽。

想通这一切以后,卫宏嘴角抽搐,大骂道:“青竹蛇儿口,黄蜂尾上针,二者皆不毒,最毒妇人心!”

骂完,卫宏一把将狼心扯下扔掉。本以为狼群会就此放过自己,结果狼群根本无视狼心,继续对自己穷追不舍。狼群之所以不肯放弃,有两个原因,第一个是洛河美驹身上沾染了狼的味道;第二个是狼群需要食物,而卫宏和洛河美驹就无疑成了狼群眼中的丰盛美味。除非卫宏彻底摆脱狼群,否则狼群是绝对不会放过卫宏的。

面对狼群的追击,卫宏甚是无奈,只能驾马全速逃窜。片刻之后,前方出现一条黑黝黝的阴影,貌似是一座山,卫宏一眼便认出那座山是当初颜如玉的藏身之所。在卫宏的印象中,那座山的背阴面有一条不大不小的河,只要渡过河,就可以甩掉狼群。当即,卫宏便不顾一切的向那座山奔去。

洛河美驹也感受到了危险,四肢疾奔,速度如飞,眨眼之间便到了山脚。山路不好走,卫宏只能下马,前者洛河美驹徒步向小河跑。结果一下马,速度大打折扣,而狼群的速度不减,原本拉开的距离,很快就被狼群缩小。等卫宏距离小河不足三十丈远的时候,狼群距离卫宏也差不多三十丈远。若是照此下去,狼群肯定会在卫宏到达河边之前追上卫宏,并将卫宏化成一顿美味。

由于已经距离河岸很近了,崎岖的山路开始变得平坦起来,卫宏翻身上马,不断的催促着洛河美驹快跑。尽管地势很难走,洛河美驹跑起来的速度也大打折扣,但怎么着也比卫宏的两条腿快得多。

只见洛河美驹像是变了种一般,在布满乱石的河岸上左蹦右闪,比灵活的兔子差不到哪去。等卫宏终于到达河边时,狼群距离卫宏已不足两丈,只要冲几步就可以咬住洛河美驹。

尽管水流有些湍急,也不知深浅。但卫宏还是不管不顾的冲洛河美驹下令,强行渡河!在狼即将咬到洛河美驹大腿的前一刻,洛河美驹后腿用力,义无反顾的向河面跃去。只闻一声‘噗通’巨响,卫宏和洛河美驹皆入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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