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拐个人妖做媳妇(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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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瑟抬头眯眼看了看太阳的位置,在心里估算一下开口“差不多申时了,准备行动!”

话音刚落,正沉迷在新得到物品中的队员立刻站好,表情瞬间严肃,庄重的喊。

“是!”

朴修看着眼前刚才还没模没样的几个人一眨眼就成了一支训练有素的小队,心里的震惊可想而知。

或许,这个人,这支小队将会是他们西部大陆开战后最大的变数,最大的阻碍!

“桀桀桀,既然各位都已经选好了,那么老朽也该去别处转转了,我们有缘再见”神秘商人灰色的斗篷之下在众人看不到的地方露出一双空洞的眼窝,虽然没有眼球,但是却让人有一种被什么东西盯住的毛骨悚然的感觉。

桀桀桀,这两个小娃娃,有意思,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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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有一个小番外!【希望大家可以耐心看下去】

我想给大家谈谈我为什么写文

其实我是一个特别没有耐心的人,像写文这种事情真的没有想到能坚持这么久,讲真。

我很喜欢这种类型的小说奈何没得看,所以只能自己撸一发,而正是坚持写了这么久,我才发现了一些关于写手的现状。

首先,我想说的是,码字其实很累的,我码了一下午,可能你几分钟就看完了,之前不知道这其中的难处,看到不喜欢的小说我还会骂作者,这剧情吃|屎会不会写……

还有,就是关于盗版的问题,我承认,我之前经常看盗版书,不是因为没钱,而是因为没有这个观念,另一个原因就是懒。

我之前也有承诺一个喜欢我书的妹子就是,如果这本书真的可以坚持到我入V,我一定会延迟时间的,因为我不是以此为生,所以我愿意让你们免费看,看的开心一点。

但是在起点,有很多作家是以此为生的,有两个我很喜欢的作家,在这里我就不提名字了。他俩,一个家里老老小小全靠他一个人写书为生,为了防止盗版,可以说是丢了很多收藏,除此评论区里很多人骂他水文。另一个,出去白天工作,晚上熬夜到3,4点码个几章,订阅一个月几百,他码字抽十几的烟,一个月算下来还要倒贴钱。

我就想问问值么?!

讲真,我觉得很多作家都很了不起。

希望大家可以对作家更加包容一点,让他们有时间能够成长起来。

我写小说是为了娱乐大家,让大家在闲暇之余可以看看,如果你们喜欢我很荣幸。

一点小小的感慨,我去码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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