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大婚(1 / 2)
杀人不过头点地,但最要的是凶狠猛烈,战场上的新兵大多数都是在面目狰狞的敌人刀下,不是他们没有反抗的能力,是因为他们连反抗的勇气都没有。【零↑九△小↓說△網】
数万人,乃至十数万人相互厮杀在一起,那等滔天的杀意,身旁的刀光剑影和战马嘶鸣,足以让任何一个出入战场的士兵被吓得呆若木鸡,然后任由别人屠戮。
“想要杀人,首先得做好杀人的准备。”
中年男人手中的铁剑在夜色下五处剑花,身形微震,劲气便萦绕四周,秦钟不由自主的后退了一步。
他望向中年男人,就好像在看着一片尸山血海。
在中年男人面前,秦钟一点儿都不敢自恃有什么压箱底的绝活,昨晚眼前这个男人用树枝生动的给秦钟上了一课,告诉他什么叫山外有山,人外有人。
从感情上来说,秦钟是感谢中年男人对自己的帮助。
但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讲,秦钟也很讨厌中年男人,因为他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成天板着长脸,好像是个人都欠他钱似的。
可人家好心来教自己功夫,秦钟便也忍了这口气,一战便是两个时辰,到了最后,秦钟握剑的手已经开始颤抖,整个人跌坐在地上大汗淋漓。
身上那件新的飞鱼服早已被中年男人手中那柄随处可见的寻常铁剑隔的破破烂烂,每一道衣服的裂缝,都是割在人体的要害上。
秦钟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回想起之前战斗,中年男人一改前两晚鬼魅的身形和出神入化的手段,而是选择大开大合,一往无前的招数,那种露在外面的杀气让秦钟根本没有丝毫的招架能力,整场战斗都处于挨打的状态。
这是一个经常杀人的狠角色,而且杀了很多的人。
秦钟也杀过人,涪陵阁属于他的那间院子里,到现在还有当初打斗过的痕迹,那个被他一剑斩了脑袋的刺客,经常会出现在秦钟的梦里。
但那时秦钟是正当防卫,并且是在千钧一发的时刻杀人,根本无法相提并论。
看着秦钟,中年男人收起铁剑,开口说道:“战场杀杀人,没有什么花俏的招数,拼的是你比敌人有力气,你比敌人砍得准。”
“如果别人一刀没砍死你,你一刀砍死别人,你就赢了。”
“如果别人已经连挥刀的力气都没有,而你依然精力充沛,那你也赢了。”
说到这,中年男人忽然变得有些不屑,看着秦钟散漫说道:“年轻不大,招数倒是挺有仙风道骨的感觉,可这有什么用,几十把刀朝你头上砍过来,你连个全尸都没有。”
秦钟虚心听着,先前战斗中,他经常会有一种错觉,那就是他根本不是在跟一个人战斗,而是几十个人,甚至一整个军队。
那种滔天的战意与杀气,才是秦钟失败的根本原因。
“归根结底,还是杀的人不够多。”中年男人走到秦钟面前把他从地上拉起,说道,“等以后杀人杀多了,也就不会有这种情况发生了。”
今晚的中年男人话有些多,他明显察觉到秦钟对自己张嘴闭嘴就是杀人有些抵触,取消道:“我不知道你以前过得生活有多安逸,可当初在涪陵阁,你杀的那两个刺客,他们一定很冤枉。”
“为什么?”秦钟问道。
“因为如果情况允许,你根本不敢杀人。”中年男人指了指秦钟的眼睛,摇头说道,“我从来没有看见过你眼中的杀气,听说你还是个秀才,倒真是书生气息浓郁。”
秦钟一直觉得自己给读书人丢脸了,所以对于中年男人对自己的评价,一点儿抵触的感觉都没有。
两人双双坐下,秦钟从屋里提着水壶走出来,灌了一口之后说道:“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中年男人看了秦钟一眼,淡淡说道:“我叫鲜瑜卑。”
“听着不像咱大明朝人的名字。”
“我姓鲜。”
“哦。”
这个名字相当古怪,就跟它的主人一样。
秦钟搜肠刮肚,偶尔也去小心打听,可从来没有知道这皇宫里一个能大半夜跳上大殿喝酒的英雄人物,要是被巡夜的御林军又或者带刀官看见,只怕一轮箭雨便招呼过去了。
昨晚中年男人口口声声说,他教秦钟是因为含山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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