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八三章 大明圣宗皇帝实录(1 / 2)
大明崇祯二十年正月初十。
帝诛张献忠于成都,以其尸示之余部,其党李定国,刘文秀等皆降。
二十八日。
延平王大军入成都。
张逆党羽孙可望自梁山奔宣汉欲北入汉中,为其将马唯兴所诛,马唯兴以其部归降。
蜀平。
同日,闽粤总督郑芝龙奏报荷兰人退出台湾。
设台湾府以属福建承宣布政使司。
二月十五。
帝率大军出叙州。
先,王弄土司沙定洲趁朝廷多事无暇顾及,娶阿迷土司普名声寡妻万氏,以临安生员汤嘉宾(万氏妹夫)为谋主,攻破昆明逐黔国公沐天波,沐天波逃奔楚雄,沙定洲窃据昆明,至是,遂出兵以拒圣驾,战之昭通,沙定洲为天罚所诛,逆军畏服圣威悉归降,帝入昆明,沐天波自楚雄来朝,帝以沐天波不能守土责之,废其世职并削爵为怀远侯。
滇平。
五月七日。
帝出昆明。
二十七日。
帝至贵阳,召各地土,汉官员,以奢崇明戒之,并请太祖而赐之地瓜,玉米等种,诸土司皆感怀畏服咸呼圣明,帝悦之,遂下旨自之以后无土汉分别,各地土人皆为皇民,各地官员不得禁其下山居住,有欲平原定居者依汉民例分其皇田,若贵州田地不足者,可移之四川湖广,乃至于中原,各地土司皆有封爵,于是土人皆涕泣以颂圣恩。
八月十日。
帝出贵阳。
九月十日。
帝至桂林。
桂王及广西土,汉官员迎驾于桂林,是日,广陵王吴三桂以克西安奏捷,伪帝李过自缢,刘宗敏为其部将所杀,其余人等皆降。
关中悉平。
帝赏平关中之功加广陵王上柱国,封太师,增其封地万亩,并以广陵王世子吴应熊尚建宁公主,建宁公主,帝之养女,又以关中造贼祸最久,百姓饥馑,下旨免关中三年赋税,又以中原大熟,调直隶山东河南三省之粮运关中以赈饥民,由是关中咸歌盛世。
十月五日。
帝还应天。
十月六日。
上柱国,太师,广陵王吴三桂以克太原奏捷,姜瓖兄弟三人皆为部将所杀。
山西平。
帝以平山西之功增广陵王封地万亩,并以晋商范永斗以下诸人,自崇祯十七年之前既为建奴党羽,罔顾朝廷法纪,卖国以求利,更兼为多尔衮牵线使姜瓖等投降建奴,并引建奴入关,其后又依附闯逆抗拒王师,故诛范氏等八家。并下旨单独设汉奸录以录孔衍植,冯铨,陈名夏,范永斗等诸人以警示后人,另设贰臣录以录钱谦益,熊文举等诸人以警为臣不忠者,又下旨于铜瓦厢铸侯恂父子跪像以惩奸佞。
崇祯二十一年正月初五。
帝下旨改军制。
以荡寇军为大明陆军,并依天子六军之制,设大明陆军一至六军,每军四步兵镇,每镇四步兵旅一骑兵旅一炮兵旅,军设重炮旅,工兵旅,重骑兵旅合计十万官兵。另设大明海军,分南北二洋舰队及岸防镇守府,以江宁侯张名振为北洋舰队提督,以郑鸿逵为南洋舰队提督,并设南洋宣慰使于崖州,以郑鸿逵兼南洋宣慰使,率郑和号等二十艘战舰下南洋宣慰诸国。
悉罢其他各军。
初设西北经略使。
以宣大巡抚淮安侯堵胤锡为西北经略使,驻兰州,禁绝西藩xie教,有信之者夷九族,以陆军第一军属西北经略使。
设东北经略使。
以开平侯陈忠为东北经略使,驻辽阳,陆军第二军属东北经略使,以追剿建奴余孽,镇抚蒙古及索伦各部。
设西南经略使。
以延平王郑成功为西南经略使,驻昆明,陆军第三军属西南经略使,以讨伐缅甸,收复缅北各土司地。
并设倭国及琉球宣慰使。
以崇明伯沈廷扬为倭国及琉球宣慰使,驻镇东府,既原倭人所称之种子岛,倭国,琉球皆属之,并以倭人所称之北海道非其旧地,乃毛人所居,一并收归朝廷,设立安远直隶州,倭国萨摩藩藩主岛津光久拒不认罪,诏倭国及琉球宣慰使继续讨伐,并增设海军陆战队一镇驻镇东府专司其事。
崇祯二十一年十月一日。
东北经略使开平侯陈忠奏报克伪清兴京,伪帝豪格自缢,俘八旗男女六万口,建州平,然尚有余孽窃据朝鲜各地。
诏其追击,除恶勿尽。
并以朝鲜国王收容逆党,久不入朝责之,朝鲜国王认罪,帝赦之,但以其治国无方,移封汝南郡王,并赐亲王衮冕,收朝鲜地以汉江为界,分乐浪承宣布政使司及永顺承宣布政使司。
朝鲜又逆臣不欲内附,劫汝南王于汉城,分兵守各地以拒王师。
诏江宁侯以海军讨之。
十一月四日。
江宁侯率海军陆战队第二镇于仁川登陆,五日攻破汉城,擒拿逆党并解救汝南王,汝南王涕泣叩谢圣恩,遂移其族于河南。
朝鲜平。
崇祯二十二年九月六日。
西北经略使堵胤锡奏报宁夏及河西走廊各地悉平,请出玉门关以经略天山。
准之。
八日。
南洋宣慰使郑鸿逵奏报,请于龙牙门筑城以镇南洋。
准之。
十二日。
倭国及琉球宣慰使沈廷扬奏报克鹿儿岛,岛津光久切腹,倭国德川幕府将军德川家光畏服天威,遣使求和,并入贡。诏以德川家光为倭王,允其求和,并诏其对天朝船只开放各港,每年进贡白银二十万两,以鹿儿岛及岛津光久属地并入镇东府,另闻倭国有窃号为皇者,诏德川家光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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