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八三章 大明圣宗皇帝实录(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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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崇祯二十年正月初十。

帝诛张献忠于成都,以其尸示之余部,其党李定国,刘文秀等皆降。

二十八日。

延平王大军入成都。

张逆党羽孙可望自梁山奔宣汉欲北入汉中,为其将马唯兴所诛,马唯兴以其部归降。

蜀平。

同日,闽粤总督郑芝龙奏报荷兰人退出台湾。

设台湾府以属福建承宣布政使司。

二月十五。

帝率大军出叙州。

先,王弄土司沙定洲趁朝廷多事无暇顾及,娶阿迷土司普名声寡妻万氏,以临安生员汤嘉宾(万氏妹夫)为谋主,攻破昆明逐黔国公沐天波,沐天波逃奔楚雄,沙定洲窃据昆明,至是,遂出兵以拒圣驾,战之昭通,沙定洲为天罚所诛,逆军畏服圣威悉归降,帝入昆明,沐天波自楚雄来朝,帝以沐天波不能守土责之,废其世职并削爵为怀远侯。

滇平。

五月七日。

帝出昆明。

二十七日。

帝至贵阳,召各地土,汉官员,以奢崇明戒之,并请太祖而赐之地瓜,玉米等种,诸土司皆感怀畏服咸呼圣明,帝悦之,遂下旨自之以后无土汉分别,各地土人皆为皇民,各地官员不得禁其下山居住,有欲平原定居者依汉民例分其皇田,若贵州田地不足者,可移之四川湖广,乃至于中原,各地土司皆有封爵,于是土人皆涕泣以颂圣恩。

八月十日。

帝出贵阳。

九月十日。

帝至桂林。

桂王及广西土,汉官员迎驾于桂林,是日,广陵王吴三桂以克西安奏捷,伪帝李过自缢,刘宗敏为其部将所杀,其余人等皆降。

关中悉平。

帝赏平关中之功加广陵王上柱国,封太师,增其封地万亩,并以广陵王世子吴应熊尚建宁公主,建宁公主,帝之养女,又以关中造贼祸最久,百姓饥馑,下旨免关中三年赋税,又以中原大熟,调直隶山东河南三省之粮运关中以赈饥民,由是关中咸歌盛世。

十月五日。

帝还应天。

十月六日。

上柱国,太师,广陵王吴三桂以克太原奏捷,姜瓖兄弟三人皆为部将所杀。

山西平。

帝以平山西之功增广陵王封地万亩,并以晋商范永斗以下诸人,自崇祯十七年之前既为建奴党羽,罔顾朝廷法纪,卖国以求利,更兼为多尔衮牵线使姜瓖等投降建奴,并引建奴入关,其后又依附闯逆抗拒王师,故诛范氏等八家。并下旨单独设汉奸录以录孔衍植,冯铨,陈名夏,范永斗等诸人以警示后人,另设贰臣录以录钱谦益,熊文举等诸人以警为臣不忠者,又下旨于铜瓦厢铸侯恂父子跪像以惩奸佞。

崇祯二十一年正月初五。

帝下旨改军制。

以荡寇军为大明陆军,并依天子六军之制,设大明陆军一至六军,每军四步兵镇,每镇四步兵旅一骑兵旅一炮兵旅,军设重炮旅,工兵旅,重骑兵旅合计十万官兵。另设大明海军,分南北二洋舰队及岸防镇守府,以江宁侯张名振为北洋舰队提督,以郑鸿逵为南洋舰队提督,并设南洋宣慰使于崖州,以郑鸿逵兼南洋宣慰使,率郑和号等二十艘战舰下南洋宣慰诸国。

悉罢其他各军。

初设西北经略使。

以宣大巡抚淮安侯堵胤锡为西北经略使,驻兰州,禁绝西藩xie教,有信之者夷九族,以陆军第一军属西北经略使。

设东北经略使。

以开平侯陈忠为东北经略使,驻辽阳,陆军第二军属东北经略使,以追剿建奴余孽,镇抚蒙古及索伦各部。

设西南经略使。

以延平王郑成功为西南经略使,驻昆明,陆军第三军属西南经略使,以讨伐缅甸,收复缅北各土司地。

并设倭国及琉球宣慰使。

以崇明伯沈廷扬为倭国及琉球宣慰使,驻镇东府,既原倭人所称之种子岛,倭国,琉球皆属之,并以倭人所称之北海道非其旧地,乃毛人所居,一并收归朝廷,设立安远直隶州,倭国萨摩藩藩主岛津光久拒不认罪,诏倭国及琉球宣慰使继续讨伐,并增设海军陆战队一镇驻镇东府专司其事。

崇祯二十一年十月一日。

东北经略使开平侯陈忠奏报克伪清兴京,伪帝豪格自缢,俘八旗男女六万口,建州平,然尚有余孽窃据朝鲜各地。

诏其追击,除恶勿尽。

并以朝鲜国王收容逆党,久不入朝责之,朝鲜国王认罪,帝赦之,但以其治国无方,移封汝南郡王,并赐亲王衮冕,收朝鲜地以汉江为界,分乐浪承宣布政使司及永顺承宣布政使司。

朝鲜又逆臣不欲内附,劫汝南王于汉城,分兵守各地以拒王师。

诏江宁侯以海军讨之。

十一月四日。

江宁侯率海军陆战队第二镇于仁川登陆,五日攻破汉城,擒拿逆党并解救汝南王,汝南王涕泣叩谢圣恩,遂移其族于河南。

朝鲜平。

崇祯二十二年九月六日。

西北经略使堵胤锡奏报宁夏及河西走廊各地悉平,请出玉门关以经略天山。

准之。

八日。

南洋宣慰使郑鸿逵奏报,请于龙牙门筑城以镇南洋。

准之。

十二日。

倭国及琉球宣慰使沈廷扬奏报克鹿儿岛,岛津光久切腹,倭国德川幕府将军德川家光畏服天威,遣使求和,并入贡。诏以德川家光为倭王,允其求和,并诏其对天朝船只开放各港,每年进贡白银二十万两,以鹿儿岛及岛津光久属地并入镇东府,另闻倭国有窃号为皇者,诏德川家光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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