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6章 蛇蝎女人(1 / 2)
第256章 蛇蝎女人
2017-05-03 作者: 男人与海
第256章 蛇蝎女人
洪少游继续说道。
“我现在住的房间,当年便是黎叔和安妮母亲的卧室,而隔壁,就是秦姐你之前住的地方。这个洞,想必也是当时在你的启发下,黎叔弄出来的。”
“至于如何启发,我想和你特制的冰麦茶有关。作为护士,你应该是对药理学有一定的了解,自然知道何种药物,能让男人对女人的诱惑,无法自控。”
“所以,黎叔一下子就被你吸引,一点都不奇怪。但是,你不满足于只充当一个情人的角色。虽然你表面上对黎叔没有任何要求。但从根本上说,你进入黎家无非就是为了钱。所以,安妮的母亲,自然就成了你最大的绊脚石。”
“不过,我真得很佩服你,因为你太有耐心,太有心计了。你始终是保持着一副不急不慢的样子,却在每天的饮食中,给安妮的母亲服下了含有砒霜成分的慢性毒药。”
“终于,安妮的母亲因病去世,你成功入主黎家。”
“之后,在你不露痕迹的挑拨之下,安妮和黎叔公开决裂,离家创业。但是,之后却因为我而重回黎家,而一直对你有所怀疑的莎莎姐也跟着回来了。所以,你感到了一丝压力。这也就是你为什么要给我下药的原因……”
秦红殇终于忍不住喊道:“你这根本都是猜测,你以为你是谁?我为什么要给你下药……”
洪少游微笑着解释道:“恰恰就是因为你不清楚我的底细。尤其是看我以一个普通保安的身份进入黎家,所以你才把我和你当成了一类人,都是为了金钱而不择手段的人。所以,你担心在我的蛊惑下,安妮可能也会对黎家的财产有所要求……”
“这样,原本已是你囊中之物的黎家财产,瞬间就变得岌岌可危起来。你本来是希望,用药引诱我,让我和你一起合作,瓜分黎家的财产。但是,我让你失望了。”
“为了掩盖你的意图,你故意在别墅外那次晨运中,说你对黎家财产没有企图,同时造谣说黎叔原本就准备立遗嘱,将所有财产给安妮,好让我放心。”
“不过,有一点你没想到。黎叔对你是真心的,所以前一阵他才找我和安妮,说要由你们三人共分财产。也就是这时候起,我才开始怀疑到你。恰好,我得到了那几根头发。”
秦红殇铁青着脸,冷笑着说:“这些话都是你的猜测,就算你测出安妮母亲的头发里有砷元素,那又怎么样?你所说的一切,都不是真正的证据。就算是到了法庭上,也没有人会相信的。”
“我可没有说要去告你啊?怎么?秦姐,你紧张了是不是?”洪少游泰然自若地笑了起来:“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你说的没错,这些都是我的猜测,就算上了法庭,也告不了你,但是,如果我把这些话告诉黎叔,你觉得他会怎么想?”
“黎叔可不是什么法官,他只会按照自己的想法,慢慢推断。还有一点,作为一个大家族的老家长,他恐怕想得会比我更多。哪怕就是对你有了那么一点点的怀疑,我想以后在这个家里,你都很难立足,至于财产……呵呵。”
“洪少游,你不要做得太绝!”秦红殇终于撕下了一直伪装的温柔面纱,气急败坏地喊道。
“不是我做得太绝,而是你太沉不住气。”洪少游望着眼前这个心如蛇蝎的女人,轻轻地摇了摇头:“这一系列事情从头到尾,你都做得滴水不漏。要不是因为我的出现,可能根本就不会有人发现。可惜,百密一疏,你终于还是露出了破绽。”
秦红殇美丽的面孔不住地扭曲着,一双眼睛里满是愤恨的火焰。
然而,她仔细思索了一下,还是忍住心中的怒意,摆出一副妩媚的样子,笑着说:“洪先生,刚才是我冲动了。不过,我想你也是聪明人,否则,不会单独叫我到这里商谈了……”
“老实说,破罐子破摔,对大家都没有好处,我有个提议,只要你保守住这个秘密,或许我们俩可以走得更近一点……”
“更近一点?”洪少游故意笑了起来:“你是不是想得太多了?都到了这个时候,你还有机会反败为胜么?”
“那可不一定!”秦红殇伸出右手食指摇了摇。
“其实,洪先生你能发现这个洞,那么之前恐怕有些不该看到的东西,你也都看到了吧?还有那一晚,你进入到我的房间,差一点就……”
“那是你给我下了药,我才会这样失控的!”洪少游怒道。
“哦?有谁可以证明?那你和吕莎之前那个热火朝天的样子,难道你不记得了么?”
“别忘了,你这个房间里的秘密很多。而且不光是你能够从那个小洞里看到我。其实我也在时时刻刻都在关注着你……外甥女婿和小姨的激情艳事,不知道安妮听到了会有什么感受?搞不好也会觉得很刺激哦。”
洪少游完全没想到,原来自己一直被秦红殇监视着。
想到之前在她的媚药作用下,自己和吕莎上演的那一幕尴尬场景,他的心立刻扑通扑通地跳了起来。。
“说起来那晚本来就是个意外收获。其实我给你喝了那杯茶以后,压根就没想到吕莎会半夜进你的房间。其实,我本来是准备自己去找你的。”秦红殇一边说着,一边慢慢走到了洪少游身旁。
“没错,我年轻的时候是很需要钱。可是,当我真正拥有了以后,现在却发现我很寂寞。黎力持毕竟年纪大了,在那方面已经……而洪先生你就不同了,还记得一开始你帮我换轮胎的时候么?在那个时候,我就已经注意你了。”
洪少游猛地一愣,冷不防被秦红殇一下子用手抱住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