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再见,警察](2 / 2)
三人有秩序地撤离,可高锦堂却好像并不愿意再走,低声叫着曾达的名字“曾老”,曾达不理他,咬着牙继续搀扶着高锦堂缓慢前进。
“曾老!”高锦堂又说,期待曾达能够回应,曾达没有理他,依然向前吃力的走着。
“高锦堂!给老子闭嘴!”后方的陈金城骂道。
“曾老!你们走吧!我不走了,我真的累了!”高锦堂用尽力气将曾达给推开,曾达干脆抱着高锦堂继续前进,虽然曾达算是这个年龄段中最彪悍的老人,但依然不得不服老,抱着高锦堂走不了多久就气喘吁吁,双臂双腿发酸。
高锦堂干脆按住曾达的胸口,用力一推,让自己的身体从其怀抱中滚落下来,挣扎着靠着后方的一颗树道:“走吧,我活了这么多年算是赚了,真的,够了。”
陈金城掏出烟雾弹又扔了出去,转身来到高锦堂身边蹲下来,伸手要去搀扶他,却被高锦堂一巴掌打开,带着难看的笑容道:“金城!你他妈又来了,不听话是不是?”
“我们现在不是警察了,什么都不是了,所以我不用再听你的命令,我们还有事没有做完呢。”陈金城把枪跨好,就要搀扶高锦堂。
高锦堂挥挥手,看着曾达,面无表情的曾达一直在旁边看着,没有说一句话,只是此时高锦堂突然发现自己背靠着的是一颗高大的银杏树,他抬头看着茂密的树顶,揉了揉眼睛,以为看不清楚是因为血污导致的,却遗忘了双眼早被揍得肿得凸起,遮挡住了双眼,只能透过那一条微小的缝隙窥视着外界。
“妈的!”陈金城提枪就准备去追赶胡顺唐一伙儿,现在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把夜叉王打成马蜂窝。
高锦堂一把抓住陈金城的裤脚,摇头道:“喂,听我最后一次行不行?别找那家伙的麻烦,记得吗?当警察的人要留意别人的眼神,我从他眼睛里面能看出来,他不是坏人,不是我们所说的坏人。”
陈金城转身来又要作势抱起高锦堂,高锦堂靠紧了树干摇头道:“我迟早要死了,就算平平安安我能活多久?十天?二十天?我这个病要不是曾老给我撑着,早就死硬了,我死在这,总比死在医院的床上好,我不喜欢追悼会,再说了,我们做了这样的事情,没有人给我们开追悼会,死了能有人给你收尸,一把火烧了,骨灰随便找个地方一放,就算是不幸中的万幸……这一辈子就这么结束了。”
曾达和陈金城看着树下的高锦堂,一句话没说,能说什么?他们只想听,只想听这个昔日并肩作战的战友还有多少话想说,他们想要记住他最后的话,刻在心里,带进坟墓中,如果他们死后还有坟墓。
远处烟雾慢慢散开,警方从民居周围围了过来,却碍于茂密的山林没有贸然进入,只是用扩音器在那呼喊着让他们放下武器投降,不要做无谓的抵抗。
“喂,你们听听,以前这种话是我们讲给其他人的,真可妈可笑,今天自己听了一遍……”高锦堂低低地笑了起来,笑得人心酸,他又抓起一片银杏树叶子,放在眼前仔细地看着,“我记得当年参加工作的时候,就有一颗银杏树,那时候真没文化,都不知道银杏树是咱们中国的国树,代表了长寿,但后来又听说银杏树好,银杏果也好,但吃多了也会中毒,对了,曾老,这是你告诉我的,我没有记错吧?”
陈金城紧握着手中的56式突击步枪,却没有再看高锦堂那张惨不忍睹的脸。
曾达蹲在一旁,捏了下自己的鼻子,仿佛在强忍着什么,想说话又说不出来,最终还是高锦堂笑道:“曾老,我有个心愿,但也不强求……”
说完,高锦堂撕开自己的衣服,露出一身的伤痕,手指在那划了一下道:“96年我追捕毒贩的时候,落在那群王八蛋手里了,好在我没有死,却落了一身疤痕,我妈死之前一直埋怨说我这副德行,总是会吓走那些来相亲的女孩儿,所以大半辈子过去了,没个媳妇儿,要是我死了能落个全尸,辛苦两位让美容师给我打理打理,再烧个纸人媳妇儿,我不要太漂亮的,能操持家务孝顺父母的就行,这个要求过分吗?”
曾达和陈金城点了点头,高锦堂挥手道:“好了,走吧。”
曾达使劲点头,转身带了陈金城离开,走了几步曾达慢慢转身,看着银杏树下的高锦堂,刚要开口说话,一直紧盯着两人背影的高锦堂努力睁开肿起的眼睛,敬礼道:“曾老,我知道你要说什么,还是那句老话对吧——做个好警察!”
“对,做个好警察……”曾达深吸了一口气,回了礼,浑身颤抖着,许久才说,“再见!警察!”
“再见!警察!”陈金城皱眉抑制着自己的爆发,然后转身和曾达消失在山林之中。
等两人走远,高锦堂努力撑着的身子散开了,整个人瘫倒在树下,脑袋歪向一侧,呼吸开始变得缓慢,他努力地抬头看着银杏树的顶端,眼泪从红肿的眼缝中掉落出来,喃喃道:“再见!警察!下辈子如果能选,我还是要当个警察,当个好警察!”
十分钟后,银杏树下,除了已经死去的高锦堂之外,周围围满了全副武装的警察,两个民警站在人群中,看着紧靠着树干的高锦堂,心中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他们虽然从警的时间短,但也能从心里感觉到,这个人是个警察,至少曾经是个警察,还是个好警察。
为什么会这样?他们没有答案,这个答案也许对他们人生来说很重要,因为答案可以变成一座高耸云端的灯塔,照亮他们前进的路。可在没有答案的情况下,他们心中只能给自己创造出一个答案,那个答案很简单,只有一句话——做个好警察!
两个民警站在那抬手向高锦堂敬礼,这一幕却被赶来的詹天涯、宋松和吴军看在眼中,三个人站在远处停下脚步,一直到那两个民警放下手来,这才慢慢从他们身边走过。所有的人都看着这三个穿着迷彩服,身背多功能武装带,既像特警又像军人的家伙,看着他们拨开人群走到银杏树下,看着正在被法医检查的高锦堂尸体。
“高锦堂,1972年出身,以前是缉毒警察,1996年因为破获贩毒集团荣获公安厅二等功,2003年因为不明原因被调至某市刑警大队,未任职,2008年地震期间,因擅自离岗被处分,离开警队。”詹天涯耳边响起宋松所说的话,这些信息来得太晚了,都是在接受了天网的摄像头照片后,他们才彻底明确了高锦堂的身份,曾经的身份。
“不明原因?怎么会是不明原因?这样的人又怎么会在那种时候离岗?”詹天涯不明白。
宋松没说,只是盯着屏幕,最终还是吴军将拿到的并不属于官方资料的那张纸上面的文字念了出来:“传言2003年被调离,是因为不满警队中安插进来某上司的亲戚,2008年并未擅自离岗,仅仅是地震开始期间表现良好,上头承诺将其调回一线,但地震结束后并未兑现,找了莫须有的理由……”
“别念了!”詹天涯回忆到这突然张口说,身边的宋松和吴军愣了下,但谁也没有反问詹天涯在说什么,只是那个站在旁边摆弄高锦堂的法医抬头看着他们。
“悍匪呀!”法医粗略检查了高锦堂的尸体后,摇头道,“他的身体应该早就跨了才对,从皮肤表面就能看出身体机能受损,怎么会活这么久?肯定是吸毒的!抬走吧,妈的,老子大老远赶来,饭还没吃呢!”
“吸你妈!滚!”吴军突然沉声骂道。
法医抬头来扶了下眼镜,怒视吴军道:“你说什么?你再说一次!”
詹天涯凑近法医,眼睛却盯着高锦堂的尸身,淡淡地说:“吸——你——妈!给老子滚!否则我马上让你脱了这身皮!”
“哎,你……”法医指着詹天涯。
詹天涯一把抓了他的手指,扭着他的身体将脑袋按了下去,让法医盯着高锦堂的尸体,周围的警察立刻围了上来,吴军和宋松立即转身面朝他们,扫视着周围每个人,此时卢洪营带着的8名特战队员出现在周围,无声无息像是鬼魅一样。
其他警察很知趣地开始做着各自的事情,知道这个来路不明的人肯定不是普通单位的。
詹天涯按着那个法医的脑袋,轻声道:“我现在告诉你,他是警察,而且是个好警察,这样的警察很多,但就因为你这样的败类太多了,导致好警察越来越少!给他磕个头,认个错,然后找你上司辞职,接着滚蛋!”
法医见周围的人没有一个人帮他,只得按照詹天涯的要求跪下磕头,接着起身灰溜溜的离开了,离开人群后就开始骂骂咧咧。詹天涯蹲下来,细心地整理着高锦堂的尸身,抹去他脸上的血污。
宋松蹲下来低声道:“他们肯定走远了,现在追或许还来得及。”
“不急。”詹天涯慢吞吞地清理着高锦堂的尸身,“把这兄弟的尸身给收好了,别扔在这给地方的人,让善后组抬回去,好好整理下,看看他有没有家人,如果有,通知他们,就说……”
詹天涯说到这闭上眼,好半天才说了下面的话:“就说,这位兄弟旅游的时候,遭遇劫匪,却不忘自己曾经是个警察,但最终寡不敌众……明白了吗?”
“明白了!”宋松点头,起身来,此时在一旁的吴军抬手向高锦堂敬礼。随后周围的特战队员也抬手敬礼,这个姿势似乎感染了其他人,虽然他们不知道为什么这群来自不明单位的人,要向一个先前他们在围捕的“匪徒”敬礼,但迟疑了一会儿,也纷纷举手敬礼。
那天,银杏树下,没有哭声,只能看到一个手势……
再见,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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