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一章,会战(11)(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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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新冲在所有骑兵的最排,处在第一排最前方的位置,他的位置要比其他的骑兵稍微突出半个马身,以便于其他骑兵能更容易看到他的指令。出于同样的考虑,他的装扮和其他人也稍微有一点区别,其他人的头盔上装饰的都是白色的盔缨,只有余新的头盔上装饰的是血红盔缨。

和盔缨一样,余新手中的那条骑枪也装有与众不同的血红色的枪缨。重骑兵在最后的冲击前,为了省力,他们手中的那条长达一丈八尺的长枪并不会指向前方,而是指向天空,只有在最后冲上去的那一下子,他们才会将骑枪放平。如果战场声音太嘈杂,以至于其他人听不到余新发出的指令,那么他们至少可以很容易的看到余新在什么时候放平了骑枪。

战马的速度在不断的增加,双方的距离本来就不算远,这使得重骑兵在发起冲锋的时候,不需要进行传统的从快走到小跑再到快跑最后到冲刺的变速过程,而是直接一个冲锋,就靠近了目标。

“平枪!”余新大吼道,同时右手将骑枪放平。他虽然知道这吼声在嘈杂的战场上根本传不远,其他的重骑兵也不是在听他的吼声来做战术动作,而是看他手中的骑枪,但这样的大吼,却让他感觉到格外的爽快。

几乎在一瞬间之后,他就感到尖锐的骑枪刺中了一个目标,然后这柄骑枪就在一声脆响中断成了两截。

重骑兵的骑枪是特制的,本来就是一次性的用品。战马在冲锋的时候的冲力是非常大的,如果重骑兵使用一般的长枪,长枪刺中目标的时候的反作用力完全可能让持枪的骑兵手腕骨折。在刺中目标后,长枪也很容易被拖得横过来,然后就可能会绊倒一排自己人。所以,重骑兵们需要让这支长枪在刺中目标后自行折断。这个折断消耗了冲击力,从而保护了重骑兵的手腕,同时也避免了长枪被拖得横过来,绊倒了队友的问题。

余新手中的长枪的枪杆是用泡桐木制成的,而且中间还被掏成了中空的。泡桐木很轻,便于加工,不易变形,而且比较软,不够结实。本来是不适合做武器的,但是却符合了重骑兵骑枪便于折断的要求。只是要将枪杆掏空,却也非常费工,算算一杆这样的一次性的骑枪的价格,倒是比一般的长枪都贵不少。

余新顺手抛掉手中只剩下半截的枪杆,拔出挂在马鞍上的骑剑,同时他的战马已经撞翻了两个流寇士兵。余新将骑剑伸出去,却并不用力挥砍,只是借着马势,轻轻地一划,便让一颗人头直飞了出去。

余新其实也是第一次上战场,但是这战场上的血战却并没有让他产生太多的不适。他抬起头来朝远处望了望,远远地看到了孙可望的那面将旗。

“都跟着我!”余新大吼道同时控制着战马向着孙可望的将旗的方向猛扑过去。而其他的重骑兵也继续保持着严整的队形,跟着余新,向着孙可望的将旗猛扑过去。

重骑兵冲过来的时候,孙可望正在努力想要维持住队伍。重骑兵一出现,立刻就吸引住了他的眼睛。他看到这些铁人铁马直挺挺的撞进他的军阵之中,就像是一群巨熊冲进了一片麦田。而他的士兵们也像麦子一样被践踏得不成样子。即使有一些勇敢的,或是发疯了的士兵用手里的刀剑什么的勉强击中了那些战马或是骑士,但是他们的武器却无力的在战马和骑士身上那闪闪发亮的铠甲上弹开了,而对手的哪怕是顺手的攻击却立刻能要了他们的命。

在经过了炮击和排枪的射击之后,孙可望的军阵实际上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了,而重骑兵的突击则成为了压断骆驼背的最后一根稻草。重骑兵迅猛的突击,就像一个锥子一样,在他们还勉强的维持着的阵线上捅开了一个大口子。

就像是有些水库的堤坝上一旦出现了第一个溃口,整个大坝就会连锁反应的崩溃一样,孙可望的军阵也在这一刻崩溃了,所有的士兵都哭喊着转身溃逃。而与此同时,模范军的炮兵则继续用榴霰弹攻击任何看起来还不够乱的流寇集群。模范军步兵和轻骑兵也紧跟着发起冲锋,大群的流寇被步兵的刺刀刺倒,被轻骑兵的马刀砍倒,更多的则丢下了一切可以丢下的东西,往回疯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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