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星期日:陆琼尖酸刻薄(1 / 2)
许琛暮觉得噎得慌,总觉得那个男生给自己带来了很不好的影响,心有余悸一样,身体和内心世界隐隐抵触着这人,也不知道陆琼是故意的还是究竟真的是自己当时眼睛近视比陆琼严重。
陆琼明天会出去一趟,这她倒是记得清清楚楚,然后想起来自己赌咒发誓要记住陆琼的名字,于是心里默背着陆琼的名字,嘴唇翕动像是念经一样,陆琼说你饿了么,饿了的话我给你做饭。
“啊不不不,你休息,你休息,我写日记就行。”说着举了举日记本,许琛暮笑得满脸都是褶子,感觉拍摄下来是一张好用极了的表情包,谄媚地要死,狗腿子一般甘愿给陆琼舔鞋似的笑,陆琼摇摇头也看出这人心口不一,不过顾及到明天还要有一场艰苦卓绝的斗争,点了点头,看看时间:“我睡一会儿,五点叫我。”
“哦,行。”许琛暮点点头,目送陆琼带着她忧愁的目光走了,低下头去看陆琼的笔迹。不是提笔忘字的那种人,只会敲键盘不会写字,陆琼的字是极好看的,许琛暮在五秒后感觉到了不公平。
扉页上自己的字也并没有那么丑,只是看起来写得快些,有些潦草,整体的气度是在的,她刚才一动笔,被自己手上陌生的触感惊愕到了,像是生平第一次触碰笔一样,不管是毛笔铅笔还是钢笔圆珠笔等,那种犹如第一次看见大海似的熟悉却陌生的感觉传递到手上,手就不受控制了一般,写出来的字歪歪扭扭的,一对比像是趴在地上的蚯蚓一样,而陆琼的字是丰神俊采的神龙傲然昂首,她懊恼地划了几道线抹去了自己写的字。
她骤然想起自己似乎做过一篇报道,很远很远了,国外的报道,有工作室研究人脑控制的体外机械臂的使用,并且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当大脑将这些机械臂认为是身体的一部分并切实认为它存在时,使用这些机械就如臂如指一般顺畅,是大脑对使用工具的记忆。
而她记起来自己从前做的报道,还有点儿详细甚至还图文并茂,可不记得自己如何拿笔了,这就有些困扰了,她拍拍脑门儿把笔放下,接着翻过了本子后面,在空白纸上用手指简单画了画字形,熟悉之后,拿起了笔。
看见空白的纸,上面一道道横格整齐排列如士兵一般,许琛暮想到了陆琼也是这样一丝不苟认真规条,收拾东西有种处女座的风范,比如摆放鞋子的时候她记得陆琼端端正正地把鞋子摆好对齐鞋尖统一朝里,和墙壁成九十度,距离墙壁十公分左右。比如陆琼跪坐着的垫子在两个沙发前方居中对齐,端端正正的,比如陆琼在阳台上看她摆吊兰的时候凝重地看了半天,接着把花盆挪了挪,让上面的花纹正对着隔栅,花盆上的小豁口端端正正地面壁思过,买了梨子回来,陆琼把它们在箱子里摆得统一头朝上屁股朝下,一行一列都得是固定的数字,于是她觉得这本子和陆琼也是一模一样的人,突发奇想,回顾陆琼长什么模样,在本子上给陆琼一个印象的速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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