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2 / 2)
“据说江玛城中的梨很好,只是一来我们等不到秋天了,二来运输的成本太高,卖这种地方特产不仅不合算,更有可能会亏本。不,应该说肯定是会亏本的。”祁明诚说着说着又说到了生意经。
所有的问题都出在交通上,此外保鲜等技术也不支持。如果交通条件搞上去,各座城市之间就能增加交流了,而一旦交流加深,各种赚钱的机会也就来了。可见“想要富,先修路”是一条真理。
又走了二十余日,他们终于到了盂铜城,为了防止奸细的混入,城门口的检查有些严格。
祁明诚他们排了很久的队伍才终于进入城中,照例是先找了一家客栈住下来。第二日,当祁明诚想要出门去打听事情时,阿灯默默地跟在了他的身后,说:“此处民风剽悍,您还是让我跟着吧。”
虽说祁明诚一直很注意锻炼自己的身体,但他现在这具身体才十七岁,自然不够健壮。而且,这具身体当初在娘胎中就有些亏了,因此骨架纤细,就算祁明诚真把自己的八块腹肌练了出来,他穿上衣服后看上去还是有些文弱的。当然,他比纪良要好一点,纪良那一股子文弱相比他还要夸张多了。
祁明诚想着阿灯力气大,能帮着提东西,于是就接受了他的好意,带着他一起出去了。
祁明诚照例在观察着整座城市,这里走走,那里看看,有时候问问物价,有时候听当地的老人吹吹牛。阿灯却始终没有什么特殊的表现,只无比沉默地跟在了祁明诚的身后,就像是一道影子一样。
但其实,阿灯到底在观察着什么,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陪着祁明诚在外头走了两天,阿灯知道告别的时刻终于到来了。
阿灯把同伴的骨灰坛子取了出来,又找了另一个干净的坛子,认认真真地把坛子中的灰全部倒入了新的坛子中,一点都没有漏出来。然后,他把旧坛子砸在了地上。几粒金珠子从碎片中滚了出来。
阿灯把金珠子捡了起来,一共有六粒,他往自己的内衣中塞了两粒。
阿灯把新的装着同伴骨灰的坛子收好,然后去找了祁明诚。
“你要离开?”祁明诚诧异地问。
阿灯点了点头,平静地说:“我答应过我的同伴,一定要把他带去他的家乡埋葬。所以我和您不同路。这些就算是我的赎身钱,希望您能答应。”这话说着,他把四粒金子拿出来放在了桌子上。
一两黄金约等于十两白银,这四粒金子很小,应该是绣在衣服上做装饰用的,所以一点都不重。
阿灯敢直接和祁明诚摊开了说,也是因为相信祁明诚的人品。不然,奴隶按说是没有私产的,如果祁明诚贪得无厌,他完全可以收了阿灯的金子,把阿灯打一顿,却压根就不提给阿灯赎身的事情。
祁明诚有些失望。他其实挺欣赏阿灯这个人的,还想过要把他好好培养成自己的左右手。
但是,既然阿灯有心要赎身,那祁明诚也不好拦着。
于是,他就取了三粒金子,把剩下的一粒还给阿灯,说:“就算赎了身,你也是要吃饭的,自己身上还是留点钱比较好。如果你觉得金子太打眼,我可以给你换一些铜钱,主要就是看你方便了。”
阿灯摇了摇头,说:“我自己还留着一点。这些你收下。谢谢你。”
第二天,祁明诚带着阿灯去处理了户籍的事。
阿灯的户籍其实有点不太好弄,因为已经没有人能证明他是哪里人了。当处理户籍的小吏听说阿灯是祁明诚从外族手里买下来的时,他满是同情地说:“这种情况……虽说可以立个户籍,但他以后会受到一些限制。”他并不是在针对阿灯,但像阿灯这种情况,万一他是突丹族故意弄来的奸细呢?
至于阿灯户籍上的名字……阿灯让祁明诚帮他取一个。
祁明诚摇了摇头。取名字什么的,这是父母的权利,他哪有这个资格啊。
阿灯在这件事情上却很坚持,他不想用自己为奴前那个的名字,因为他想要一个新的开始。
于是,祁明诚只能勉为其难地思考了一会儿,说:“灯能照明,照赵同音,不如你就姓赵吧。日月为明,这也是个好字,而且我名字里还有这个字,这也算是我们之间的缘分。那你就叫赵明吧。”
灯,照明,赵明。
很好,祁明诚取名废的本质终于暴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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